新乡市有奖征集东湖、南湖名称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展现我市生态建设取得的成就,弘扬新乡地方特色,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东湖(暂定)、南湖(暂定)名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地理位置
新乡市东湖位于规划平原路以南、小店污水处理厂西侧、科隆大道以北、新店街和新纯街以东;南湖位于人民胜利渠以东、新乡县本源水厂(七里营水厂)位置。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新乡市中心城区水系连通生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协办单位:新乡市地名办公室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30日(以参选稿件信封邮戳、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四、征集要求
(一)命名要有广阔视野和文化底蕴,能够体现新乡地理区位及地域文化特色,体现绿色、生态的项目特色。
(二)每个命名应附有内涵诠释和外延诠释,内涵要体现命名的深义,外延要具便于传播特性。
(三)命名要响亮、大气、简洁、规范,使用规范文字,普通话及地方话都不容易引起歧义,朗朗上口,便于记忆。
(四)命名要易于传播,与项目定位形成关联性,对项目的传播有正面拉动作用。
(五)命名不得含有不健康信息,不得抄袭他人版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要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和权威性。
五、有关事项
(一)奖励办法:每个湖区命名征集5个入围方案,入围方案奖励奖金500元;对采用方案奖励奖金1000元。
(二)投稿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并注明“征名活动”字样,应征者对应征稿件需作简短文字释意,每稿对应每个湖区的名称不多于3个。应征稿件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所有稿件恕不退还,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来稿如有雷同,以最先收件为准,凡被采用名称,其修改权、使用权归新乡市人民政府所有。
(四)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为管委会所有。
(五)征名来稿投送方式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中139号
邮政编码:453000联系人:王文君
联系电话:0373-3833519
电子邮箱:huquzhengm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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