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之殇 发表于 2014-8-6 13:42:44

请问广大作者遇到过这样的声明吗?

本帖最后由 河之殇 于 2014-8-6 13:44 编辑

请问广大作者遇到过这样的声明吗……附1:“我与《莘县时讯》同行”有奖征文    《莘县时讯》是中共莘县县委机关报,自2013年7月1日创刊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读者关心支持下,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办报宗旨,解读政策、推广典型、倡树新风,逐渐成长为我县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为进一步促进《莘县时讯》的健康发展,值此创刊一周年之际,特举办有奖征文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文主题
      用好《莘县时讯》传播正能量
    二、征文组织
   主办:中共莘县县委宣传部   
   承办:莘县时讯社   
   协办:(待定)
   三、征文要求
   1、征文内容主要以《莘县时讯》创刊以来,广大读者和通讯员积极利用这一崭新平台搞好宣传报道的体会,《莘县时讯》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带来了哪些影响等。要见人见事,体现真情实感。
   2、征文体裁不限。文章每篇字数在1000字以内,诗歌不超过30行。所有征文必须在题目前加上【“我与《莘县时讯》同行”征文】字样。
   3、来稿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套改、拼凑。
   4、来稿要求为电子文稿,发至xcbsxsx@163.com,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邮箱等详细信息,另附200字左右作者简介。
   5、不收任何参赛费用,来稿不退,请作者保留原稿。
   6、参赛作品同意授权本报修改、删节和刊登,文责自负。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分别给予不同的现金奖励或精美奖品。另随机抽取幸运奖20名进行奖励。
   五、征文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初评、网上投票、最终评审三个环节。网上投票占总分值的40%,评委会评审占总分值的80%。从即日起到7月15日为投稿时间;对初审入选稿件在莘县新闻网进行刊登并进行读者投票,时间为7月18日----8月18日;8月20日前公布评选结果。征文结束后将举行颁奖仪式(时间另行通知),获奖作品将在《莘县时讯》、《乡韵》文学杂志择优刊登。
六、有关说明
   网友如有发现征文违反内容真实性等情况,可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到活动邮箱xcbsxsx@163.com,一经查实我们将取消期参赛资格,对于获奖作品,将其荣誉收回,欢迎广大网民监督。如有疑问,请致电18863021778。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我与《莘县时讯》同行”有奖征文组委会
   2014年7月3日附2:《莘县时讯》创刊一周年有奖征文补充通知
《莘县时讯》的广大读者:
      为庆祝《莘县时讯》创刊一周年,我们在《莘县时讯》和莘县新闻网分别刊发了以“我与《莘县时讯》同行”“用好《莘县时讯》传播正能量”为主题的有奖征文启事,得到全县广大读者和部分外地读者朋友的积极响应,收到不少参选文章。但从目前的来稿情况看,多数作者没有完全理解征文的主题及要求,来稿空洞,有的空发感想,有的不切合实际,不能见人见事,体现真情实感。为此,望此后的来稿必须符合公告“征文要求”,我们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好初审关。若来稿数量、质量达不到征文需要,我们将取消本次有奖征文比赛。投稿时间截止7月15日。电子文稿xcbsxsx@163.com。如有疑问,请致电18863021778。

附3:《莘县时讯》的广大读者:
    为搞好《莘县时讯》创刊一周年有奖征文活动,我们先后在《莘县时讯》、莘县新闻网发布公告和补充说明,得到了全县广大读者和部分外地读者朋友的积极响应。但截止到7月15日,来稿数量、质量未达到征文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本次征文活动,我们将从征文中择优刊发并寄送样报,对所有关注并参与此项活动的读者表示感谢。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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