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教育局将举办“感受魅力临渭·抒写爱乡情怀”社会实践优秀征文摄影评选活动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关于举办
“感受魅力临渭抒写爱乡情怀”
社会实践优秀征文摄影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校、初中、区直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总体要求,推进中小学生“三爱”教育的深入开展,引导学生关注、探寻临渭人文历史,使广大青少年感受临渭的美丽和魅力,认识家乡、热爱家乡、奉献家乡,激发其为实现“中国梦”“渭南梦”而不懈努力。区教育局决定,联合省、市作家协会,区电子商务协会共同组织举办“感受魅力临渭·抒写爱乡情怀”社会实践征文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感受魅力临渭•抒写爱乡情怀”社会实践优秀征文评选活动的开展,让全区广大中小学生深入地了解我区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名胜景点,了解我区改革开放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激发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参赛对象
全区小学三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在校学生。
三、活动形式
各学校按照“形式多样、安全第一”的原则,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在家长的指导下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一是读书,以阅读介绍临渭历史文化、发展建设等方面的书籍《美丽临渭》为重点,深切感受临渭风土人情、文化内涵及发展变化等;二是参观,通过参观临渭名胜古迹以及人文休闲景观、现代建筑及现代农业设施,感受临渭的历史文明和渭南日新月异的发展成就;三是走访,访临渭革命前辈、家乡名人,学习他们的人格魅力和热爱家乡的无私情怀;四是摄影,在进行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捕捉自然美景、生活美景或记录生活现实,展现临渭魅力。
四、活动流程
(一)宣传动员(3月30日-4月7日)各校接到通知后,组织师生学习活动文件,利用微信平台发布征文通知,宣传活动开展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实践和写作活动。
(二)稿件征集(4月8日- 4月14日)各校精心组织开展“感受魅力临渭·抒写爱乡情怀”主题班会,动员学生参与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在活动中亲切感受家乡的魅力,书写自己对家乡的热爱之情。
(三)初审上报(4月15日-4月21日)学校进行首轮评比,组织语文教师对征集征文摄影作品进行评选,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确定最终上报作品,于4月21日前将征文和摄影作品电子稿发送至组委会邮箱(3241432025@qq.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学校魅力临渭”或“××中心校魅力临渭”。
(四)终审阶段(4月21日-5月16日)。本次大赛评审由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两部分组成。网络投票由区电子商务协会组织,在“微渭南公众信息平台”进行;专家评审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组织,聘请知名作家、教科所专家等若干资深老师进行评审;最终获奖名单将根据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
(五)颁奖仪式(5月下旬)
1.对获奖人员进行公告。
2.召开颁奖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六)结集出版
此次所有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公开发行,获奖学生和辅导教师将由区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被录入《<美丽临渭>读书征文活动优秀作品荟萃》一书中。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征文要求从历史风云、经济建设、教育文化、科技发展、民俗风情、特色小吃、名胜古迹等多方面抒发热爱家乡的情感,突出思想深刻性、内容丰富性、形式创新性。诗歌、散文、读后感体裁均可,要求文章短小精悍,根据中小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写作能力,分小学类、中学类。小学类要求稿件文字浅显易懂、生动;中学类则力求稿件要有深度。字数要求:小学600字以内,中学1000字以内。
(二)格式:征文以word格式报送,作品封页上标明:题目、姓名、学校、年级、班级、指导老师姓名和电话。(见附2),标题宋体小二加粗,正文仿宋三号,行间距固定值30磅。摄影作品以JPG格式报送,像素:1600×1200,文件名为“学校+年级+姓名”。
(三)要求:指导老师为参评作品写出教师评语,放在作品的最后。征文摄影严禁抄袭,凡抄袭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六、奖项设置
作品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评选,每组奖项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指导老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七、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临渭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陕西省作家协会渭南市作家协会
区电子商务协会
承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
陕西金箔书业集团有限公司
微渭南公众信息平台
联系方式:
教育股 田海涛0913-2023268
金箔书业 许仙029-68819691
微渭南 史永强0913-3358189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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