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4-7 07:53:46

关于征集华亭古塔(恢复重建)名称的公告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4-7 08:17 编辑

华亭古塔建于唐初,共七层,人多称唐塔。明代天启年间地震中裂,清光绪三十三年南半壁崩塌,解放后被人为彻底毁坏。有关古塔的文字在《平凉府志》、《华亭县志》等历史文献中均有记载。为了顺应民心、体现民意,进一步深入挖掘华亭历史文化内涵、彰显文化底蕴、加快创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融合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推动华亭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华亭县佛教协会倡议恢复重建华亭古塔。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古塔名称,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华亭古塔(恢复重建)名称及寓意。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四、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和直接送达的方式投稿;
2.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华亭县古塔筹建委员会办公室(文化街四馆两中心中段)或华亭县规划局(人民广场西侧、文化街四馆两中心北院);邮编:744100。
联系电话:0933-7729753(传真:0933-7729753);
0933-7721158(传真:0933-7721158);
电子邮箱:312532016@qq.com;412323969@qq.com;
联 系 人:李 强 张红星。
3.请在函件或电子邮件上注明“华亭古塔名称应征作品”字样,并附作者姓名、通讯方式。
五、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采用广泛征集、评委评选的方式进行,最后将评选结果报华亭县古塔筹建委员会审定。
六、奖励办法
活动评委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对入选的作者颁发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刻碑以铭功德。
七、相关说明
1.所有应征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应征作品恕不退还。相同应征作品以投稿顺序为准。
2.应征作品不可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后果自负。
3.应征作品一经入选,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华亭县佛教协会所有。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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