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4-15 08:00:08

1000元 关于公开征集城市广场名称的公告 4,30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地名,提升江陵县地名的文化品位,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城市广场名称,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名称的广场
市民文化广场(暂命名)位于江陵大道与仙鹤路交汇处,总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1.5万平方米,于2010年元月建成,是江陵县第一个大型的城市广场。
二、征集名称依据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江陵县地名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征集名称原则及要求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与江陵县的地理环境、自然风貌、人文景观及城市发展规划一致;
  (二)寓意深刻,易叫易懂,雅俗皆宜,体现社会性、群众性、通俗性;
  (三)使用规范汉字,避免生僻字、谐(同)音字,以2-4个字为宜(不含后缀“广场”)。
四、投稿方式
1.信函投稿。邮寄地址:湖北省江陵县江陵大道130号-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434100(信封上注明“江陵县公开征集广场名称活动”字样)。作品应征后均不予退回。
2.邮件投稿。电子邮箱:641660205@qq.com
3.微信投稿。关注“江陵城建”公众微信号,进入投稿。下图为“江陵城建”二维码,可以扫描添加关注。

联系人:陈年凤      咨询电话:0716-4738641  
投稿条数限投5条,投稿者应对所取广场名称作简要说明,并注明投稿者的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五、投稿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以参选稿件信封邮戳、电子邮件发出日期、微信公众号投稿日期为准。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对征集来的名称,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行汇总、整理,并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评选,确定初步方案后,按程序报县地名委员会审议。
    对排名前三位的广场名称,奖励投稿人人民币500元;被采纳的广场名称,奖励投稿人人民币1000元。若同一名称有多人投稿,按投稿时间先后,仅奖励第一投稿人(以参选稿件信封邮戳和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5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TAyMDYzNQ==&mid=2650893717&idx=3&sn=896252b7c130368a19771072806c2214&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6-4-29 07:40:37

http://www.zhengjimt.com/content/68693.html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000元 关于公开征集城市广场名称的公告 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