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 歌曲创作征集活动
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歌曲创作征集活动启事
2017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用优秀的音乐作品讴歌时代精神,打造祖国北疆文化繁荣亮丽风景线,鼓舞内蒙古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宣传部、中国音乐家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歌曲创作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征集歌曲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宣传部
中国音乐家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音乐家协会
二、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热情讴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年来日新月异的巨变,反映内蒙古自治区各族人民的精神风貌,作品要体现浓郁的民族特色和内蒙古地域风情,同时应征作品要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统一,应征作品要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人民,提倡多样化,易于传唱,体裁和风格不限,应征作品为2014年以来的新创蒙汉语歌曲作品。
三、征集方式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底截止。
2、征集方法:本次征歌活动采取公开征集,指定网络音乐平台推荐同时进行。
3、评选方式:征集日期截止后,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将分初评和复评两阶段,从公开征集、网络推荐的作品中选出入围作品30首歌曲(包括蒙语歌曲作品)向社会推广。
4、投稿方式:应征作品一律用A4纸简谱打印,一式11份,其中一份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歌曲创作时间和联系方式,其余10份隐去词曲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提供CD录音小样2份(WAV或MP3格式),所有作品自留底稿,恕不退还,每位作者应征作品不超过两首。本次应征活动不单独征集歌词。
5、投稿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内蒙古文联音乐家协会征歌办公室,邮编010010,联系人:阿维雅斯、李阳轩, 联系电话:0471-3970382,0471-4954757。
四、歌曲推广
对入围的30首歌曲作品进行统一录音制作后,在内蒙古各地广播电视及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五、音乐网络推荐平台
蒙古音乐网http://www.mgyyw.com
蒙古音乐网微信汉语平台:wwwmgyywcom
蒙古音乐网微信蒙古语平台:mgyywmgl
六、奖励办法
对入围的30首作品统一颁发“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征歌活动优秀作品”入围证书,同时对每首歌曲发放创作补贴。
七、其他事项
1、凡参与应征的作品,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2、此前已播出或获奖作品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3、作品如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4、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拥有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翻译权、汇编权等,不再向作者支付稿酬。入围作品如涉及著作权或其它权益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5、本次活动的专家评审视为最终评审决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最终解释权;
6、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作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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