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放弃了杭州电商博览会吉祥物入围的获奖奖项
作者:zjmt原贴:http://bbs.zhengjimt.com/thread-32773-1-1.html
今天放弃了杭州电商博览会吉祥物入围的获奖奖项。
这个事情其实原因不太大,就是主办方要求按手印,并且签署一个协议转让版权,奖金呢,是1000扣除20%的“偶然所得税”,就是800。
开始没仔细看,没注意到那个转让协议,就只是觉得按手印给一个陌生机构,不太安全,发了几个邮件协商未果之后才发现那份协议,就更坚定了放弃这个为了区区几百块钱出卖版权的奖项的决心。
主办方说如果三个工作日不签署就“自动放弃本奖项”,感觉很好笑,一个所谓企业,连这种毫无法律效力的条款都拿出来吓人,本来想在邮件中建议他们花钱请个靠谱的法律顾问,但想想人家又没给我咨询费,是不是管的太宽了?所以干脆不用“自动放弃”,我主动放弃。
主办方还说所有人都签了,就差你了。我做吉祥物和某些东拼西凑缝补尸体的征集混混不同,他们可以随意拼凑随意出卖,反正没费什么劲儿;但我的东西可不是随意抄袭出来的,做作品要投入精力去创造,得出来的成果怎么可能随便给个霸王条款就卖了?
总之这么多年,我感觉主办方中很少有对设计师和作品尊重的,当然这和征集界抄袭的大环境有一定关系,但我也有不给不尊重我和我作品的人授权的权利,自以为数着钞票站在强势一方就可以颐指气使,那是有些主办方们想错了。
如果对自己的东西自信,可以这么做,下次(稍加修改)没准可以得个大奖。
在这家是狗S,到那家变金条,这种情形遇到过3次。 不得不说,这样做有骨气。不过要是真差钱的话,一百也买身了:L 归根结底就是奖金不多。 敢于说不,弘扬正能量,有价值! 你能获奖说明你在这家征集单位成功了,首先祝贺.
我认为你辛勤付出了最好不要跟毛爷爷过意不去,想得太复杂化心会很累.
我今年2月份获得了一家征集单位的纪念奖,只发纪念品和获奖证书,主办方在协议上也要我按指纹我照办了,没什么了不起的事.到时真正牵涉到法律责任上来了再说.有时头脑简单一点心情会更舒畅. 果断点赞! 多些自信,向不良征集方抗衡 支持你!!向所有入围攫取版权作践设计人心血的行为说不!援引此前关于此方面的深度文章:[品牌观察] 广播:未采用作品的著作权必须归属原作人,请征友们大胆维护自己心血作品的正当权益 [复制链接] http://bbs.zhengjimt.com/thread-125176-1-1.html 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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