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游松岭·写美文”有奖征文通知
为更好的宣传松岭旅游资源,挖掘松岭景区景点文化内涵,展现良好旅游品质,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特举办此次“游松岭·写美文”有奖征文活动。一、活动组织及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松岭区旅游局
承办单位:松岭区文联
咨询联系人:
松岭区旅游局(李海军,3325929)
松岭区文联(刘永鹏,3321156)
二、征文内容与参赛要求
(一)征文内容
本次活动设4个征稿项目,参赛者可按各项目要求上传或发送作品。
1.诗歌类。以松岭山水风光为依托,通过高度凝练的诗歌语言,结合一定的节奏和韵律,形象表达作者的丰富情感,颂扬好山好水,讴歌生活,展望抒怀,传递正能量,引领旅游新风尚。文稿字数不限,可配图片。
2.游记类。以景区景点为依托,以小见大,开拓视野,升华情感,反映松岭(主要包括南瓮河湿地、伊勒呼里山景区、铁岭山、古源的杜鹃花谷、石林、岩画、万亩人工林、养蜂人家、北药种植基地、蓝莓采摘基地以及壮志西山岩画、库楚河战役遗址抗联文化、企业代表钼矿、林格贝公司等)的自然美、人文美和产业美。游记类稿件可以是记录行程为主的记叙型攻略;可以是抒风景、发感情为主的抒情型散文;可以是描绘景物、景观为主的写景型游记;也可以是通过游记来说明一个道理的说理型游记。文稿字数不限,可配图片。
3.评论类。评论类稿件以对松岭旅游热点发表精彩评论,传播旅游改革发展好声音。文稿字数不限。
4.其他类。可以故事、散文、小说等形式,反映松岭各行各业的风采。文体不限,字数不限,可配图片。
(二)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应反映松岭区域内的自然风光、生态美景、人文风俗等特色;
(2)所有参赛作品,按照征稿项目的要求进行报送,形式风格不限,提倡创新,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幅数不限;
(3)参赛作品应当真实,禁止弄虚作假;
(4)所有参赛作品一律采用电子文档投稿,并标明作者姓名、联系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5)所有参赛作品(包括配图)须为原创,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6)大赛主办方有权使用参赛作品(包括公益活动、旅游推介、商业宣传、展览展出、出版文册、媒体宣传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投稿方式:电子稿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lqlyj88@163.com。
四、征集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评选办法
征稿结束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按照国家《著作权法》之相关规定,获选作品著作权归松岭区旅游局所有。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南瓮河景区门票5张、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500元、南瓮河景区门票3张、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300元、南瓮河景区门票3张、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人民币100元、南瓮河景区门票3张、获奖证书。
七、特别声明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松岭区旅游局所有。
松岭区旅游局
松岭区文联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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