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5-26 07:57:16

5000元 黎明职业大学关于开展校歌歌词征集 6.30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5-27 09:19 编辑

我校现有校歌《成长》,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创建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新的历史进程中,为了弘扬“黎明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的教学激情和爱校热情,更好地体现从严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建校、创新兴校、制度管校、人才强校和开放办校,契合与时俱进,推进创新发展,我校决定开展校歌歌词征集活动。
      一、作品要求
1.把握“黎明精神”。作品必须围绕弘扬“黎明精神”主题,结合“正直勤朴、善学强技”的校训要求,体现黎大人毓英弘道的责任担当,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引领高职教育的示范作用,服务地方发展的实干作风,艰苦奋斗的创业特质,无私奉献的优良品质,充分反映黎明职业大学办学历程、办学特色和办学实效。
2.格调激昂向上。作品要传播正能量,提振精气神,鼓舞人心,催人奋进,能激发全体师生爱校、荣校的热情和意志。要立意深刻、昂扬向上,凝练概括、易于传唱,体现思想性、艺术性的有机统一。
3.其他要求。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曾公开发表或演出,未参与以往任何评选活动。每人限投2首。应征者请登录学校官网(黎明职业大学官网:www.lmu.cn)查阅学校相关资料,作为作品创作参考。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1.报送作品时,请注明作者姓名、详细地址以及联系电话,并附500字以内文字说明,重在说明作品创作理念、创作思路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上述内容请填写在《黎明职业大学校歌歌词报送表》内(详见附件,电子版请到黎明职业大学官网下载)。
2.应征者采用电子邮件投递作品,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及报送表发送至黎明职业大学党务工作部邮箱:lmudwb@126.com,并在邮件上注明“校歌歌词征集”字样。经办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5-22904099;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通港西街298号黎明职业大学慈山行政楼612室。
四、奖励办法
1.为做好校歌歌词评选工作,我校成立了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将在7月中旬前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并发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并发证书)、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并发证书)、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并发证书)。
2.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网站上发布,并征求意见。之后由评委会再从中精选6首,并从该6首中评出最佳歌词一首,此首歌词将作为黎明职业大学校歌入选歌词。
五、权益声明
1.应征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等侵权行为,若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2.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和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归黎明职业大学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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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6-6-30 08: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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