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校歌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学校“文化建设年”的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及广大校友公开征集校歌词曲。征集活动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一、组织机构
校歌征集活动由学校“文化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征集活动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宣传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落实校歌征集活动实施方案;汇总、筛选和梳理入围作品;组织好入围作品研讨与审定工作;授权发布最终征集结果;做好征集活动的表彰奖励;做好其他统筹协调与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二、征集对象
长春大学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及广大校友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词曲优美、旋律和谐、舒缓适度,句式长短交替,节奏流畅明快,易于传唱,符合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并且能够体现学校的地域特点和办学实际情况。
(二)歌词要简洁精练,朴实易懂,能反映学校办学理念和历史传承,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充分体现长大人昂扬向上的气度和胸怀。
(三)歌词要具有文化底蕴,能够反映学校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具有一定的文化积淀、思想深度和与时俱进的时代气息。
(四)歌词要内涵丰富,积极向上,与校训精神一致,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成果和校园文化,激励师生员工自强不息,奋发有为。
(五)歌词要立意高远、篇幅适中、朗朗上口,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表现力,能够体现富有学校特色的人文精神和情怀,展现师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抒发对学校的热爱、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祝愿。
(六)创作人可投送完整词曲作品,也可单独投送歌词或曲谱参加单项征集,校歌的曲谱使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七)歌曲长度控制在3-5分钟,创作中应避免雷同,拒绝抄袭。可对歌词内容作简要说明(500字以内),如有典故请注明出处。
四、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注明“长春大学校歌征集活动作品”字样,如实填写创作人的单位、部门、班级、姓名和具体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一)文字稿件:请交送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104办公室。联系人:魏迎新白璐电话:0431-85250016
(二)电子文稿请发送至ccdxb@ccu.edu.cn
五、评选程序
(一)征集阶段(5月29日-7月20日)
学校印发校歌征集活动通知;相关部门通过校报、校园网、官方短信、微博、QQ群等途径转发活动通知或公告,并开始收集、分类和整理校、内外各类作品。
(二)初选阶段(7月20日-9月20日)
征集活动办公室整理、总结各类意见和建议,确定入围作品。
(三)审定阶段(9月20日以后)
学校“文化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对入围作品进行综合评审,研讨审定获选作品。
六、表彰奖励
为鼓励广大师生、校友等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学校将对征集到的部分优秀作品和组织得力的集体予以一定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项设定为“获选奖”(1名)、“入围奖”(10名)。
七、相关说明
(一)更多学校背景资料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www.ccu.edu.cn)进行了解。
(二)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一切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三)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归学校所有。所投稿件,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长春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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