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6-6-8 20:59:59

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徽标(logo)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
徽标(logo)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环境与建筑学院的前身为城市建设与环保科学系,成立于1996年3月27日。1997年4月,组建成立“城市建设与环保科学学院”。1997年5月更名为“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2009年9月更名“环境与建筑学院”。目前学院设有3个系、3个研究中心和1个实验中心。
2016年,时值环境与建筑学院建立20周年,学院将以20周年院庆为契机,进一步明晰发展战略,加强内涵建设,深入而广泛地开展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以提升学院影响、吸引社会关注、凝聚校友及师生力量,推动学院健康持续发展。为更准确且高效传达环境与建筑学院的精神内涵和时代意义,现面向社会、校友以及全校师生员工公开征集环境与建筑学院徽标(logo)设计方案。
一、设计主题
设计方案要结合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的特点,体现办学定位,展示学院特色、彰显学院精神,可以广泛运用于国际和社会公众传播,具备较强的形象识别度。
二、征集内容
1、学院徽标(logo)设计。
2、设计方案须提供A4规格黑白稿、A4规格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A4规格辅助图形稿、A4规格应用效果稿及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20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文件小于20M),并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200字以内)。
三、投稿方式
1、应征者需填写、提交《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徽标(logo)设计方案报名表》(见附件),作者个人信息、作者声明签名、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等信息填写齐全。
2、报名表和设计方案电子件请发送至邮箱:hjxy317@usst.edu.cn,邮件主题填写为“环境与建筑学院徽标logo征集”。纸质稿件可寄送至:上海市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环境楼317室,邮编200093。
3、联系人:唐静联系电话:13564061557
5、截稿日期:
2016年6月30日
6、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奖办法
(一)评选步骤
1、初评:环境与建筑学院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方案进行初选。
2、中评:将初选入围作品进行公示,通过讨论、座谈、网上投票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
3、终评:专家组综合各方面意见后进行评审。
(二)奖项设置
1、评审确定获奖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另设优秀奖若干名。
2、获奖作品: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3、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
4、最终采用方案由环境与建筑学院确定。展开设计方案另定。
五、版权说明
参加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因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设计方案一经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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