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 龙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告语征集 7.31
活动章程是酱紫滴~
活动介绍
1、主办方:龙口市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活动主题:营造龙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丰富龙口城市人文内涵,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3、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31日截止。
关于作品
1、作品内容
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用语;
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2、作品要求
作品要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内容,突出龙口城市特色内涵,内容积极向上,富有时代精神和群众语言特色,具有较强的亲和力、表现力、感染力和号召力,易于宣传。
1.宣传用语。作品要紧扣龙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反映龙口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心和信心,内容温馨文明、健康向上、简洁优美、贴近生活,适于传播、易于传颂;突出龙口地域特色和文化气质,能够反映出龙口历史文化、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等情况,可采用顺口溜、对联、广告语、诗歌等形式,原则上每条不超过70字(标语口号不超过20字)。
2.公益广告。作品内容要围绕龙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运用龙口元素,能够融合城市精神风貌和人文特点,突出爱国主义、传统文化、文明旅游、志愿服务、诚实守信、勤劳节俭、孝老敬亲、文明出行、环境保护、遵纪守法、“最美龙口 好人之城”等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弘扬时代文明新风,促进文明素质养成,共建共创文明城市;公益广告要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表现新颖,大众化、生活化、形象化,易于为社会接受和传播,便于制作推广。
3、作品形式
(1)宣传用语作品:WORD文本格式
(2)公益广告作品
①平面类作品:JPG格式电子版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②影视类作品:包括微电影、动漫、DV短片等(格式以AVI、WMV、MPEG为主);
③广播类作品:MP3或WAV格式的电子音频文件。
注:除WORD文本外,其他作品同时提交源文件。
征集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
3.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模仿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文责自负。如查实存在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征集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和所获奖项。
4.应征作品版权归征集方所有,对作品享有编辑修改、免费用于广告宣传及复制和出版发行的权利。
活动安排
1、作品报送
报送方式:本次活动主要通过网络渠道征集,也可采取现场报送、快递邮寄等方式。
注明信息:应征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合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
报送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1406室
联系电话:8777068
电子信箱:lkdasai@126.com。
2、评选表彰
征集方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9月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奖励。
3、作品展示
组织相关单位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社会媒介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展播。
奖励丰厚
本次征集活动根据应征作品数量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次。
宣传用语: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
公益广告:特等奖奖金10000元,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优秀奖为价值300元的奖品。
如征集作品数量或质量达不到征集方要求,部分奖项可空缺。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
征集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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