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6-6-23 23:40:59

“铜梁好人”微电影和歌曲作品征集


  你身边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铜梁好人”吗?如果你够才华,赶快为他们拍微电影、写歌曲吧,还有机会获得资金资助哦!

  主办单位:重庆市铜梁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承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联、区电视台
征稿时间


  2016年5月3日—8月30日
征稿要求
  1.创作对象: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群众认可度高的铜梁籍公民或长期在铜梁工作生活的非铜梁籍公民,均可作为本次“铜梁好人”微电影及歌曲作品征集活动的创作对象。

  2.作品时长:歌曲作品5分钟之内,微电影作品15分钟之内。
  3.报送要求:歌曲作品需报送人声录制的完整DEMO,附词曲文本;微电影作品需报送完整视频,附内容简介。
  4.要求原创和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严禁抄袭;如有抄袭现象,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受助资格。
资金扶持


  投稿作品将按照《铜梁区文艺创作项目资助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参与项目申报及评审。
投稿方式


  投稿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稿件上请标注作品类别(歌曲或微电影)、作品所反映的“铜梁好人”主题内容(如“孝老爱亲”)、创作对象姓名、作者姓名、单位名称(或地区、学校、年级、班级)、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等。
  投稿专用邮箱: tlxcb08@163.com,联系人: 刘利春,联系电话: 45695567。

其他说明

参评作品需通过主办方审核,所有参评作品不得包含不良或违法信息,未通过审核的作品不允许参与文艺创作项目申报。

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出版、未发表作品,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所有作品不作退稿处理,作者需自留底稿。

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文艺创作项目资助的权利。


不接受一稿多投或参加过相关大赛的获奖作品。

入选和受助作品除署名权由作者保留外,其他权利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享有入选和资助作品的使用权和改编权,并有权授予第三方拍摄制作、发行和播放,不再另付稿酬。

投稿者在本次活动期间联系信息如有改变,需及时通知主办单位。如因投稿者联系信息改变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http://mp.weixin.qq.com/s?src=3&timestamp=1466695988&ver=1&signature=Osi6AmgwplClH0epxYE94XTu4FnUQ2iCn9ij3xdw1ujVoA7p56SzTlLeoEmPRdSkl1ekh2Gb09qz0eawBRMKvUm9XW63cmemPzTv9QwS-xNuYKbRqAWMmdpNGxIPUlqB-g-sEhSgrQKlifvcZoA5PQJjMCpeApS3ckXkfrW0ZW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铜梁好人”微电影和歌曲作品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