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系列纪录片《平潭人物》主题歌歌词征集活动
关于征集《平潭人物》主题歌歌词通知各位乡亲:
由北京平潭联谊会出品的大型系列纪录片《平潭人物》,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中。纪录片采编部由多位具有专业水准的联谊会乡亲组成,纪录片的筹备工作进展十分顺利。
《平潭人物》系列纪录片拟采访对象包括:1.在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平潭籍乡亲;2.平潭籍企业家;3.其它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平潭人物;4.关心或为岚岛的建设与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物。
该系列纪录片以访谈的方式讲述岚岛乡贤的成长故事、事业成就和突出贡献,展现他们特有的精神、品格与智慧;讲述、讴歌为岚岛的建设与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物故事与事迹;力争成为传承平潭精神、平潭文化和平潭历史的影像资料,以供后人参考借鉴。
为使该项工作获得更多乡亲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凝聚乡情,传播友谊,北京平潭联谊会决定开展《平潭人物》纪录片主题歌歌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大型系列纪录片《平潭人物》主题歌歌词。
二、征集对象
国内外的岚籍乡亲以及在平潭生活、工作过的非岚籍人士。
三、征集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四、征集要求
1.征集的主题歌歌词应紧贴时代特征,体现平潭特色,主题鲜明,立意深远,内容简洁,词意深刻,富有感染力,传递正能量。作品应为汉语,适合普通话演唱,易记易唱易流行。
2.征集的主题歌歌词必须为原创作品,作者应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创作歌词。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现抄袭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如为获奖作品,将取消奖励。
3.征集的主题歌歌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应征者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应征作品的著作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决定应征作品作为宣传场合使用,应征者对此无权干涉。(作者有权在自己的学术交流场合使用,但不可以在同类征集场合使用。)
4. 获奖作品等同于进入备选方案,如需进一步修改,作者本人应无条件协助改进原有作品直至确定方案。主办方有权对终审作品进行修改,原作者应配合完成。
5.应征者投稿时,需在应征作品中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点、在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介绍。如应征者以前有其它作品发表需说明情况;如应征者为非岚籍人士需介绍在平潭生活、工作过的大致情况。
五、评选和奖励
北京平潭联谊会将成立《平潭人物》纪录片主题歌歌词征集评选小组,对征集的歌词进行公开评选,最终将评选出拟选作品1名、备选作品4名,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奖金和纪念品。最终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10月15日在北京平潭联谊会《乡情汇编》、世界平潭网(www.worldpingtan.org;www.pingtanren.org)、世界平潭人(微信公众号:worldpingtan)以及平潭乡亲各微信群等相关媒体公布。
六、未尽事宜
对本活动产生的任何疑议,征集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征集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征集主办方进行解释。
七、联系方式
应征的主题歌歌词电子版需在2016年9月30日前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worldpingtan@163.com或bjpingtan@163.com
联系人:林同飞(18810305189)
林秀霞(15810530933)
备注: 为使该征集活动能获得更多乡亲的关心、支持和参与,烦请各位帮忙转发此通知至各乡亲微信群。谢谢!
北京平潭联谊会秘书处
201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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