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8-1 07:42:07

泾县人,现有12条道路4座桥,需要你为她们取个好听的名字!


广大市民:随着我县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新建道路不断增加,为方便群众出行,便利邮政、快递投递,急需对建设(规划)的道路、桥梁进行命名,同时对不规范的道路名称进行更名。现对城区道路、桥梁征集名称,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征集路名基本情况此次路名征集的对象是泾县城区未建设规划命名的道路12条,规划命名桥梁4 座。 二、道路命名规范和要求1,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通名用字应能真实地反映其实体的属性。如:桃花潭(专名)路(通名)。2,不以人名、企业名称作地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及外国人作地名。3,地名应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体现地方特色,反映自然与历史、人文与城市特色,展示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尊重当地居民使用习惯和意愿。4,用字、读音必须准确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同音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的字。5,城区主干道名称以本县的重点景区、山水等自然景观地名命名为主。次干道名称以重要乡镇和特色村地名命名为主。6、桥梁名称以所在地附近标志性地物地名命名为主。7、公园、广场名称以附近标志性地物、本县古今熟悉名称或健康、积极向上的词语为主。8、住宅小区等建筑群的名称以所在地区域现状地名、历史地名及其派生地名,也可使用体现本县历史、地理、文化特征和美好愿景的词语命名或根据建筑物、建筑群所承担的主要功能命名。9,建议名称应说明用名的理由和名称涵义,并标注汉语拼音。一路一名,名实相符,使用方便,以不超过四个汉字为宜。10,征集的名称一经采用,名称的所有权属泾县人民政府。 三、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8月14日    四、联系方式电话: 2366543   邮箱:1585633140@qq.com联系人: 吴梦静      地址:泾县行政服务中心(桃花潭东路)注:本次征集道路、桥梁名称的公告最终解释权为泾县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泾县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16年7月20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70008343&ver=1&signature=RYCCCE3zY2*rgwHaa-bMLwLiigjXwrmMLTLEIiBZ8pH-ncGNUAVb0GY8*tmx3ciVs3gsXyFtiqQlN4md9oFFwRiqz9j77mTBBXdninTDHdD2KfQDugkdhMv7RAKOT0iW6uwtQm*P8nXNHv1X8iI7lY2DBcOCgKmOuX2e94VIw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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