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 香蜜公园logo和宣传语有奖征集 10,15
有奖征集香蜜公园logo和宣传语2016-08-19 公园之友 公园之友
有奖征集
为打造香蜜公园品牌,提升香蜜公园在市民心目中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更好地展现公园文化,提高香蜜公园的知名度和认同感,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标识系统作品,具体内容如下:
征集时间
2016年8月25日——10月15日
作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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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logo)作品设计要求
1 . 标识(logo)可进行图形、文字(拼音)等组合,色调不限,由创意者自由发挥。
2 . 标识(logo)设计在表现形式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 . 标识(logo)设计要稳重大气,积极向上,艺术性强,造型美观简洁,特征明显,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4 . 标识(logo)需具备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的功能。标识主要应用的范围有门牌、灯箱、指示牌、宣传册、纪念品等公园相关物品。
5 . 标识(logo)能体现公园的特性,充分展现香蜜公园独具魅力的自然生态资源和低碳体验的开放理念,创意新颖独特,蕴含香蜜湖公园文化特色。
>>>>宣传语要求
1 . 健康积极,富有情感色彩。
2 . 易联想,具有独特性。
3 . 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与传播。
4 . 文字精炼,内容为8至20字。
5 . 具有人文气息,体现香蜜公园的发展理念和文化特征。
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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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件
尺寸为A4幅面(210mm×297mm),分辨率至少为300dpi,以jpg或bmp格式提供图片文件,同时,应附有300字左右的设计创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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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宣传语
以A4幅面的word文档保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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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者需注明
作者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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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作品发送至
电子邮箱:ftxmgy@163.com
书面材料于10月15日前邮寄至福田区城市管理局(以寄出时间为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八路城管局514室 何小姐(收)。
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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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作品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入围奖:10名,获精美礼品一份(价值200元)。
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公布获奖方案,获奖情况届时将在相关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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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优秀宣传语作品4名,每件奖励人民币300元。
获奖情况届时将在相关媒体公布。
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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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征作品
1 . 作品人数不限,多人合作视为单位设计,但必须为投稿单位或个人原创,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我局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2 . 获奖作品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归福田区城管局所有,福田区城管局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3 . 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同认可本声明内容,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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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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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何小姐电话:0755-83142463
电子邮箱:ftxmgy@163.com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71651636&ver=1&signature=cqKnLbnh4okLZDUznOg5MqWVAZjTyqCYt*8DHZSRqS6dDNvHY5gfD6eEhZbbdwvKE9u--j5M3us9WL2Bz9mb7SaW7N5TBUcPckHqm5L6YLXnorFeQtrfVp7kTa1KLvH**UGzXGn09Z5kxKcKlHqCRtxq1qb2mbS072ES5n7Ws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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