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元 泸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标语征集 9.15
今年5月,泸州市成功列入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开展的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带动提升泸州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打造安心、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知晓率,提高创建工作参与度,营造社会共治食品安全良好氛围,现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标语。征集内容
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标语
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有创意的宣传标语,个人、企业和组织均可投稿。
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6年8月22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
评选时间:2016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公布时间:2016年10月9日
作品要求
1、符合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主题,体现泸州食品安全特色,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
2、文字简练、主题突出、寓意贴切、易读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3、宣传标语文字字数控制在24字以内,同时须附上标语内容的详细文字说明(不超过200字)。
4、每位投稿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条。
5、需注明作者身份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6、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投稿方式
(一)网络投稿
1、打开微信,搜索公众号“泸州食药监”并添加关注;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添加,进入活动页面进行投稿。
2、将投稿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1065420417@qq.com;邮件标题须注明“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标语征集”字样。
(二)邮寄
1、邮寄地址:泸州市钓鱼台路16号百子图国税大楼五楼502,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宣科,邮编:646000。
2、信封正面需注明“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标语”字样。
咨询电话:0830-2592077 联系人:杨楚群
评选方法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方法
1、投稿截止后,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2、在“泸州食药监”微信公众号、泸州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泸州新闻网首页专栏发起投票活动。
3、全程通过“泸州食药监”、“泸州新闻网”微信及微博、泸州新闻网首页专栏公布本次活动最新动态及获奖情况。
(二)奖项设置(同一标语不重复获奖)
一等奖1名,奖励稿费15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奖励稿费8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奖励稿费500元+证书
优秀奖10名,奖励手机话费200元
(以上奖项由评审委员会参考投票结果评出)
最受欢迎奖10名,奖励手机话费200元
最佳人气奖20名,奖励手机话费100元
(以上奖项根据最终投票结果评出)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泸州新闻网
网址:http://www.lzep.cn/
特别声明
1、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拥有对投稿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益。
2、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微信后台、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3、每位作者投稿的作品不可反复修改,重复投稿。所有作品以首次投稿内容为准。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邮费自理,所有稿件不予退还。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5、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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