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歌、市花征集启事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8-30 07:48 编辑为进一步展示泸水新形象,加强泸水对外宣传影响力,提升泸水的知名度、美誉度,拟面向全社会征集“市歌、市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8月30日至9月30日
二、征集要求
(一)市歌
市歌征集包括市歌歌词和市歌作曲创作征集。
1.歌词要求:
(1)突出时代精神,紧扣主题,充分展示泸水人自信、昂扬、自豪、积极向上的时代风貌;
(2)内容要充分反映泸水的特点,体现泸水独特的内涵和精髓,以泸水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情、自然景观等为特点,主题鲜明,语句优美,创意经典,寓意深刻,富有感染力、冲击力,以及较强的宣传效果。
(3)定位准确,文句独创,响亮有力,琅琅上口,简明易记,能充分体现泸水的文化底蕴、产业特色、发展定位和独特魅力。
2.作曲要求:
(1)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富有时代气息。
(2)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突出泸水地域特色。
(3)曲风轻快,曲调简单,体裁多样,易于传唱和普及。
(4)歌曲长度不超过5分钟,独唱、合唱等演唱形式均可。
(二)市花
1.物种要具有代表性,有泸水特色和象征意义。
2.适应泸水气候、地理等自然条件,形态美观,抗逆性强,病虫害少,种养方便,品质优良,适宜在泸水普及与推广,有一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具有很强的观赏价值,品种、形态、色彩等特性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4.能够反映泸水人民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能够代表泸水的城市形象,增强人们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投稿方式
投稿可通过网络、传真或邮政渠道投稿。来稿请注明作者的工作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信件邮寄地址:中共泸水县委宣传部办公室,邮政编码:673100;电话(传真):0886—3629943;电子邮件地址:xcbls@126.com
四、评选办法及奖励
宣传部将征集作品汇总后组织专家认真进行筛选,由县电视台、县委政府网站和怒江报·泸水版等媒体对入选作品进行宣传报道,县委、县人民政府将对入选作品的作者适当奖励。本次“市歌、市花”征集性质为公益性,作品一经入选,使用权归泸水县所有,不再另付稿酬。
中共泸水县委宣传部
2016年8月29日
欢迎关注
美丽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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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奖励其实就是随意给两钱打发叫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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