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第三届“亚鲁王”杯征文大赛启事
紫文联字〔2016〕3号
为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地方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推进苗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与交流,经紫云自治县文联、紫云自治县苗族文学创作基地研究决定,以展现苗族同胞的生活、描绘美丽的苗乡、讴歌勤劳善良的苗族同胞、反映苗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展现绚丽多姿的苗族风情激发展现和挖掘丰富多彩的苗族文化等为主题,激发广大文学爱好者的创作激情,展现和挖掘绚丽多彩的苗族文化,特举办紫云自治县第三届“亚鲁王”杯征文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传承·弘扬,责任·担当
二、主办单位
紫云自治县文联
紫云自治县苗族文学创作基地
三、指导单位
安顺市文联、紫云自治县委宣传部
四、组织领导
1、顾问:姚晓英李柚任宏伟 郑和云 吴晓敏 金兴志
2、策划:王安全卫雨
3、实施:陈翠萍杨正江肖仕芬杨光荣
五、奖项设置
(一)成人组
1、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精美礼品一份;
2、二等奖2名: 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元,精美礼品一份;
3、三等奖3名: 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元,精美礼品一份;
4、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精美礼品一份。
(二)学生组
1、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元,精美礼品一份;
2、二等奖2名: 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元,精美礼品一份;
3、三等奖3名: 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元,精美礼品一份;
4、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礼品一份。
六、参赛对象
全国广大文学爱好者,大赛同时设成人组和学生组两组。
七、作品要求
1、题材:反映苗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苗族同胞风土人情等思想健康、积极向上的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包括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等)。
2、限每人一种文体最多投一篇,以个人为单位参赛;若各种文体均有投稿,以其中最优文稿参与评奖。
3、参赛作品必须是未曾发表、出版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4、因人力有限,为方便审阅,来稿请用电子稿。电子文档字体规范要求如下:文章题目字体规定为小二号宋体,文中大标题为小三号宋体、小标题为小三号仿楷体、内容为小三号仿宋体。
5、字数规范:诗歌不超过50行,散文、散文诗在3000字内,小说以短篇小说或小小说为宜,报告文学在15000字之内,其它文学体裁酌情。
6、如作品文字为苗文、英文,请具体对作品注相应的详细的汉语翻译。
八、征稿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九、投稿方式(稿件均为电子档)
1、电子邮箱
zyzzxwl@163.com
2、来稿请注明“亚鲁王”杯征文大赛。
3、联系电话
紫云自治县文联办公室:0853-35235009
陈翠萍:13595323172 肖仕芬:18934429328
十、注意事项
1、参赛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参赛作品一经发现已发表或抄袭,即取消参赛资格;
3、所有参赛作品被视为同意归本大赛组委会使用,作品带来版权纠纷等事宜一切由作者自负,与本组委会无关;
4、来稿请作者注明详细联系方式、准确身份信息,若来稿无具体个人身份信息,本组委会将视为废稿处理;
5、大赛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邀请省、市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严格审核、监督、评比;
6、评奖方式:文稿经由本组委会审核筛选后,邀请市县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入选作品进行点评、评奖,最终确定获奖作品,本组委会将于获奖名单公布以后根据实际情况给获奖作者发放奖励;
7、本次大赛承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对收藏作品拥有所有权;
8、本次大赛获奖名单将公布于县新闻媒体、网站等。届时将为获奖作者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
紫云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http://www.gzzy.gov.cn/html/article/13/176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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