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高新区中和街道关于征集“志愿者主题歌”的公告 9,12
为了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中和志愿服务文化建设,打造中和志愿服务文化品牌,促进中和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志愿服务工作需要,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志愿者协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和志愿者主题歌”。现将相关要求告之如下:一、征集对象
对志愿服务和文艺工作感兴趣的全体市民。
二、征集时间
8月22日至9月12日。
三、征集内容
中和志愿者主题歌。名字自拟,作品要充分体现中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当代青年积极向上的志愿服务风茂,体现高新者的阳光、健康、活力与国际化特点。
四、征集要求
1. 主题突出,歌词简洁,易于传唱。符合“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歌词简洁明了,歌曲易于传唱。整个作品适应成都文化背景,易于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人群接受。
2.应征作品应是完整的歌曲歌谱。歌谱是指乐谱与歌词的组合,乐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语言类别仅限中文。送选作品如是联合他人共同完成的,参加征集者必须同时提供其他创作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该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3.作品其它参术与提交要求。应征作品要求提供音频资料一份(可以选择mp3或wav格式)、歌谱一份(简谱或五线谱)、歌词一份,每首作品长度不得短于3分钟,不得长于5分钟。
4.版权和其它要求。应征作品一律需要原创作品。入选的作品著名权为主办方所有,作者享受署名权。作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文艺作品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由作品署名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下列作品不在参加征集活动范围:已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已将参加征集作品版权授予、赠予或合作,及以其他形式不再拥有作品完全著作权的作品;已向传媒或发行社投递,但尚未得到退回通知的作品。
五、作品评选
主办方对应征作品的评选将在充分吸收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结果经审定通过后予以公布。
主办方将对采用的“中和志愿者主题歌”作者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为三首入围歌曲给予1000元的奖励,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六、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16年9月12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2917878173@qq.com或邮寄(送达)至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418办公室,并请在函件上注明“中和志愿者主题歌”字样。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5653556。
七、应征者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和相关材料不符合本征集方案要求的,丧失应征资格。
3.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主办方对作品拥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改编、宣传、推广等权利,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作者拥有署名权,不另支付稿费及版税。
5.主办方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主办方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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