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有奖征集启事
目前,集职工教育培训、休闲娱乐、健身锻炼、会议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张家港市职工文体中心正在加快建设中,建成后职工文体中心不仅将成为全市职工文体活动的主要场所,而且可为职工提供就业介绍、职业培训、生活救助、困难帮扶、劳模关爱服务、心理咨询与疏导、劳动争议调处、法律援助等多元化服务。为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工会开展职工服务的知名度、认可度和影响力,打造工会职工服务品牌,更好地树立展示工会服务职工的良好形象,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张家港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真诚欢迎个人和团体踊跃投稿。
一、征集时间
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10月15日(信件投稿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投稿以发件时间为准)。
二、征集对象
专业设计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大中专在校师生、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三、征集要求
职工服务LOGO征集要求
1.作品要紧扣“职工服务”这一主题,体现张家港区域与工会、职工、服务等元素,突出展示工会组织“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和维权服务等职工服务特色,反映工会服务贴近职工的特点,蕴含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职工最可信赖的“娘家人”的理念、内涵和价值取向。对张家港职工服务的详细了解可登录张家港市总工会网(张家港市总工会 http://www.zjgzgh.org.cn/)查询。
2.作品要有鲜明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构图新颖、设计简洁、色彩明快,具有整体美感,易于识别与传播,颜色最多不超过四种,适合包括职工文体中心在内的各种载体上推广使用及印刷制品等。
3.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EG格式。作品入选后须提交源文件矢量图。
职工服务宣传语征集要求
1.表述准确,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传播力,宣传语原则上不超过10个字;
2.主题鲜明、形象生动,寓意深刻、内涵丰富,能充分展示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一政治属性,反映职工服务的定位及特色与优势,体现张家港工会“以职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和“服务职工的贴心人、困难职工的帮扶人、职工权益的维护人”的独特形象;
3.作品应以A4幅面附上形象宣传语和1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主要阐述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文字简洁。
奖项设置
LOGO征集
优胜奖1名,奖金8000元
入围奖2名,奖金各2000元
宣传语征集
优胜奖1名,奖金5000元
入围奖2名,奖金各1000元
PS:获奖作品及相关信息将在张家港日报、张家港市总工会网、张家港职工之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获奖者本人。
五、注意事项
☑邮寄作品须在信封上注明“张家港市总工会职工服务LOGO(或宣传语)应征作品”字样。电子邮件统一以“张家港市职工服务LOGO(或宣传语)+姓名”命名。并请在作品的右下角标明设计者姓名(或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且不能一稿多投。
☑应征作品须为作者自创、此前未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作品一经入围,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张家港市总工会(包括对作品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张家港市总工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六、评选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张家港市总工会牵头,组织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
七、投稿方式
电子投稿:
邮箱:540711843@qq.com
信件投稿:
江苏省张家港市区暨阳中路402号,张家港市总工会宣教部收,邮编:215600,联系人:吴德凤,联系电话:0512-5817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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