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洪荒之力 发表于 2016-9-14 11:49:10

2016年”西江杯“诗歌征文大赛

  高明,是西江河畔的一颗明珠,位于珠三角的西翼,有着“山林水都”之美誉。为进一步深化高明区的诗歌文化特色品牌,激发广大诗人和诗歌爱好者的创作激情,推动诗歌创作的繁荣和发展,传承和弘扬中国诗歌文化,高明诗社特此举办2016年“放歌西江”诗歌征文大赛,欢迎广大诗歌爱好者踊跃参与,以诗歌艺术的形式,抒发情感,陶冶情操。
  征文内容以高明区开放建设为背景,反映近年来高明区发展变化,展示高明区社会生活变迁。从个体切身体验出发,对当下社会生活进行富有个性的文学表达,主要体现高明区人文、风景、情感等内容。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语言凝练,能体现人文精神和道德关怀,抒情、记事、记人、咏物均可。
  征文要求1、作品体裁以新诗为主,要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行数不限。2、作品要求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如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文责自负。3、来稿作品均被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编辑、出版或在各种媒体上公开发表,并尊重创作者的署名权,并且不另付稿酬。4、来稿需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地址(含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含手机号)。5、作品内容具体格式为:标题用四号宋体,加粗;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排版。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距固定值为28磅。6、投稿方式:本次征文大赛采用网络投稿,参赛作品以附件形式提交,文档标题格式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投稿邮箱995155847 qq.com。7、活动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13794088131
  评比与奖项设置1、作品评选:邀请省市著名诗人、诗评家组成评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2、评比时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1月8日3、奖项设置:本次诗歌征文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500元;三等奖3名,奖励300元;优秀奖10名,奖励100元。获奖者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
  征稿时间2016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征文对象各地所有的诗歌爱好者均可参加
  (本次征文大赛的未尽事宜和最终解释权归属诗歌征文大赛组委会所有。)
  2016年“西江杯”诗歌征文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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