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9-21 08:05:01

会东县民政局关于征集县城城区新建街道命名的公告

会东县民政局
关于征集县城城区新建街道命名的公告
我县在旧城改造和新开发的明阳文苑小区、宝利国际香江小区、鲹鱼人家小区中新建成了5条街道、小巷。为完善城区地名公共服务体系,规范街道、小巷命名,提升城市品位,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名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明阳文苑小区旁边从政通路起沿鹅村河逆流而上的道路。
(二)宝利国际香江小区从情人桥起至横滩桥与鲹鱼河平行的河边道路。
(三)宝利国际香江小区从新修的小桥起至电力公司宿舍中间的街道。
(四)鲹鱼人家小区从水帘巷东段起至金环南路的小巷。
(五)鲹鱼人家小区从会东大酒店起至水帘巷东段的小巷。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6日。
 三、征集方式
以信件或电子邮件形式投稿,并指明具体命名对象及含义。投稿地址:会东县民政局区划地名股。
联系人:王锡伦,联系电话:(0834)8551904、13881485078;邮箱:704107117@qq.com。
  四、命名原则
  (一)有利于维护国家尊严和民族团结,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反映我县城市建设成就。
  (二)体现会东历史、文化、地理特征。
  (三)不得使用企事业单位、产品商标名称及人名命名。
  (四)方便群众,好找易记,不得重复。
  (五)用字、读音应通俗易懂,含义健康,读写方便,避免使用多音字,生僻字和歧义字。
  (六)符合地名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
   五、征集要求
    (一)投稿人需注明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二)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征集地名一经采用,所有权、使用权归县民政局所有。
(三)获奖征名如有一致,以投稿时间为先者获奖(邮寄信函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命名要避免与现有道路名称重复。
   六、采用和奖励
  公开征集的地名经初审、筛选、评比、公示后予以采用。采用后,每条地名奖励500元。
  七、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会东县民政局
附: 1.明阳文苑小区示意图
    2. 宝利国际香江小区示意图
    3. 鲹鱼人家小区示意图
                                                       会东县民政局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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