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9-29 08:03:44

5000.00元 盐源县“县歌歌词”征集启事 12,25


为进一步宣传美丽盐源,打造城市听觉标识,凉山州盐源县决定开展“县歌歌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四川省全省范围专业、业余词作者均可投稿。


二、征集要求


(一)歌词要求


1.“县歌歌词”要求紧扣盐源人“奉献、实干、拼搏、创新”精神,反映盐源县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展示盐源县的发展成就和人民的精神面貌。


2.作品自行命题,副标题为“盐源县歌歌词”。内容要求积极向上,立意深刻,词句生动,短小精悍,深入浅出,合辙押韵,易懂易记,雅俗共赏,易于谱曲。


(二)投稿要求


1.每位作者限投2首,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2.歌词作品一式2份,用A4纸打印。作者须在一份稿件中注明个人信息: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邮编、电子邮箱等。


3.投稿地址:凉山州盐源县政府招待所内文联,邮编:615700,联系人:伍先生,电话:15983411717。QQ邮箱:714234839@qq.com信件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县歌歌词征集”字样。


三、时间安排


本次“县歌歌词”征集过程分歌词征集阶段(2016年9月25日—2016年12月25日)、专家评选阶段(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26日)、公示奖励阶段(2017年2月26日前)三个阶段进行。


四、组织机构


盐源县“县歌歌词”征集活动由中共盐源县委宣传部主办,盐源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成立盐源县“县歌歌词”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盐源县文联。


五、奖励办法


本次“县歌歌词”征集将评选出最佳作品2篇,佳作奖5篇,入围作品5篇。最佳作品奖励人民币5000.00元,佳作作品每件奖励3000.00元,入围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00元,多名作者的同一作品不重复奖励,各奖项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盐源县“县歌歌词”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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