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6-9-29 11:19:36

额尔古纳市关于征集城市宣传口号的公告

为彰显城市特色,树立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凝聚发展共识,增强发展自信,进一步扩大额尔古纳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额尔古纳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城市宣传口号,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体现额尔古纳特色的城市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 
三、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寓意深远,以高度概括的文字涵盖额尔古纳的城市发展定位和特质,反映额尔古纳城市的优势、特色和品位,体现额尔古纳城市核心价值,彰显额尔古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气象。
2、文字言简意赅、工整凝炼、易识易记,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和权威性,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同时附有创意内涵的文字解读(200字以内)。  
四、作品报送方式
1、本次城市宣传口号征集评选活动设有作品报送专用申请表格,请按要求到额尔古纳市政府网站(http://www.eegn.gov.cn/)下载。具体步骤如下:点击额尔古纳市政府网→鼠标滑至网页右下方点击专题专栏→选择专题报道→点击额尔古纳市关于征集城市宣传口号公告下载附件。
2、应征作品可通过邮寄或发送邮件的方式投稿,信函邮寄请注明“额尔古纳城市宣传口号征集”。邮寄地址:额尔古纳市委宣传部外宣科(市党政大楼216室)。
联系人:李 鑫  电 话:0470-6822665(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邮 编:022250  电子邮箱:1317372809@qq.com
3、应征作品还可以通过关注“生命﹒额尔古纳”官方微信投稿。

4、所有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五、评奖及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主办方组织评委会对征集到的城市宣传口号进行评选,最终选用的宣传口号将在城市对外重大活动和城市公共宣传平台广泛使用。
2、本次征集评选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奖金10000元;三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六、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须具有原创性,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如作品内容雷同,按参与先后取最前者参评。
2、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选用的参赛作品所有权归额尔古纳市委宣传部,所有权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加工修改。
3、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4、此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额尔古纳市委宣传部。

中共额尔古纳市委宣传部
2016年9月28日

http://www.eegn.gov.cn/ztbd/2037.jhtml

蓬安山水如画 发表于 2016-9-29 12: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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