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鸽文化博览会会歌征集
两万元征集中国信鸽文化博览会会歌信鸽很早就是友谊、和平、美好的象征。当今太平盛世,信鸽变赛鸽,赛鸽运动在中华大地蓬勃发展。以“促进信鸽文化交流,推动信鸽产业发展”为宗旨的中国信鸽文化博览会已连续成功举办三届。在8月18日第四届会展“动员令”震撼发布前夕,组委会决定,即日起,重金征集中国信鸽文化博览会会歌。
希望借助音乐形式,更有效的诠释和传播赛鸽文化,特别是让那些不玩赛鸽的人,了解信鸽、热爱信鸽、珍惜和平,支持、参与赛鸽运动,普及信鸽常识、弘扬信鸽文化,让鸽友拼搏进取的精神广泛传播。并希望通过此次征歌活动,鼓励参与者创作出一系列大众喜欢的优秀作品,歌唱信鸽,歌颂美好家园,增进人们对信鸽的了解和喜爱,让曼妙悦耳的歌声给鸽友的赛鸽生活带来愉悦。
本次会歌征集评选活动,在体现世界和平、凸显赛鸽文化的基础上,深度挖掘信鸽文化内涵,充分表现中国信鸽文化博览会“促进信鸽文化交流,推动信鸽产业发展”的主题。
组委会将组织音乐人媒体人进行评审,同时结合大众网络投票,从所有征集上来的候选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3首,最终评出最佳作品(入选奖)1首,作为中国信鸽文化博览会会歌。
一、应征资格
中国信鸽文化博览会诚邀所有关心、支持本次会歌征集活动的海内外鸽友、词曲作者,以及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团体投稿,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加征集活动。本次征集活动以“完整作品(包括词和曲)”为征集单位,其词、曲作者以下统称为应征作品的“创作人”。应征者必须是创作人之一,具体指参与投稿并签署承诺书者。
本次会歌征集活动的评委和参加会歌征集工作人员的作品一律不参加评选。
二、应征办法:
1.应征者无需交纳报名费。
2.应征作品请统一发送电子邮件,并在邮件主题注明“会歌”:23849694@qq.com,联系人:周建婷,电话:010-562927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九点至晚6点)。
三、应征作品要求及说明
1.应征作品应包含以下材料:
(1) 应征作品应为乐谱与歌词的组合;乐谱应为简谱或五线谱形式,并附以相关的演唱、演奏说明;歌词须用中文创作,并写在乐谱相应音符的下方。
(2) 应征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采用CD或WAV、MP3等制式,每首歌曲长度不短于3分钟,不长于5分钟。
(3)应征作者需将本文最后的《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打印、签字后的数码照或扫描件与作品一同发送至:23849694@qq.com,联系人:周建婷,电话010-562927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九点至晚6点)。
2.提交应征作品的同时,应征者须一并提交以下文件:
(1) 由创作人亲笔签署的《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创作人为多人的,所有创作人应共同签署。
(2) 在截止时间之前未提交任何一项文件的,相应应征作品即被取消参选资格。
3.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未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过,也不属于已经公开的作品。
(2) 应征作品的歌词要求凸显信鸽历史文化等因素,强调时代特征,体现体育元素,能反映鸽友时代风貌;歌谱要求旋律催人奋进、琅琅上口,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体现“时代、体育、激情、时尚”。
(3) 歌曲类型、风格和演唱形式不限,但应具有为社会各界广为接受和传唱的基础。歌词仅限使用中文创作。
(4) 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四、免责声明
主办方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含音响资料和书面资料)及其他文件,无论是否入围均不予退还。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知识产权声明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之权益均归属于主办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独家所有,创作人仅享有署名权。
六、评选
本着只追求精品,不追求时间,不留遗憾的原则,征集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20日,征集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负责会歌的评审、网上投票和最终选定。
七、奖励
1、征集结束后,凡有效参与者,一律给予梦鸽商城二百元购物卡(不含获奖者)。
2、最佳作品(入选奖)1名,奖金20000元,并颁发证书、奖杯;入围奖3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以上奖金含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4.入围作品版权归中国信鸽文化博览会所有。
5. 奖金以完整作品(包括词、曲)为单位授予,由其创作者自行分配。
评选揭晓后,主办方将对外发布获奖者名单。
八、其他
主办方对本启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信鸽文化博览会组织委员会
2016年8月9日
附:参赛者承诺书
中国信 鸽文化博览会会歌征集 大赛参赛者承诺书
(随作品附上)
本人(以下简称“承诺人”)充分知晓并对 中国信 鸽文化博览会 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其参加“ 中国信 鸽文化博览会会歌征集活动 ”而提交的参赛作品是由承诺人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的,承诺人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二、承诺人自参赛作品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无偿拥有推荐、展览、发布、出版等使用权利。
三、如由于承诺人参与本次大赛而导致组委会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组委会因此而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组委会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组委会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组委会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承诺人赔偿。
四、承诺人不得因其对参赛作品的创作而侵犯组委会因组织大赛而享有的知识产权或者侵犯任何第三方享有的相关知识产权。
五、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名:-------------日 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正背数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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