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6-10-11 21:39:40

“大荔精神”表述语公开征集

公告
公开征集新时期“大荔精神”表述语

中共大荔县委宣传部

    近年来,大荔县紧紧围绕融合转型和“旅游+”模式,坚定不移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打造“三城三地三乡”,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荔已站在发展的新起点,正处在乘势而上、赶超跨越的关键时期。新时期呼唤新精神,新精神助推新发展。为进一步发掘大荔城市精神的内涵,树立对外良好形象,提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精气神,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新时期“大荔精神”表述语,希望省内外热爱大荔、关心大荔的各界人士广泛参与,踊跃赐稿。

一、征集时间

    2016年10月9日—2016年11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1、新时期“大荔精神”内容既要集中反映大荔人民在历史发展进程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中昂扬向上、奋发进取、团结拼搏、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又要彰显历史文化特质,体现强烈的时代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和浓郁的风土人情,达到历史文化、人文精神和时代特征的有机结合。

2、社会认可度高、特色鲜明、立意高远、言简意赅、易懂易记、便于传播和普及,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对表述语进行注释或创意说明,文字字数不超过300字。

三、参与方式

1、信函征集。请寄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司令部街61号文明办(邮编715199),信封上注明“新时期‘大荔精神’征稿”字样;

2、电子邮件征集。请发送至邮箱1600676974@qq.com。邮件标题注明“新时期‘大荔精神’征稿”字样。

四、奖励和评选办法

1、评选方法:采取社会征集、组委会评审、公众投票方法进行。征集时间结束后,由组委会对应征稿件进行初审,并将入围作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提交市民和各界人士投票。

2、奖励办法:此次新时期“大荔精神”征集评选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并给予奖励。

五、有关说明

1. 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2. 投稿人请自留应征作品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3.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联系人:赵雯琼   

联系电话:0913-325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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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栏瓦肆 发表于 2016-10-13 08:47:07

奖励不明不白

蓬安山水如画 发表于 2016-10-13 12:13:37

请寄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司令部: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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