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元 江西省第一届“短小微”作品创作暨年度十佳作品征文(视频)的通知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文明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一届“短小徽”(短文章、小故事、微视频)作品创作暨年度十佳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向全县征集参评作品,欢迎大家踊跃投稿,有关具体事项如下: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短小微”作品,充分展示南丰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厚重的历史文化、蓬勃的发展景象,着重讲好南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故事,讲好南丰文化的故事,讲好南丰脱贫攻坚的故事,讲好“最美南丰人”的故事。
二、创作要求
1.真实准确。“短小微”作品的内容必须是真人真事,确保真实准确,不虚构、不编造。
2.正能量。思想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具有时代感、彰显正能量,富有感染力和艺术性,能从不同视角、不同侧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心聚力、成风化人。
3.接地气。“短小微”作品要贴近百姓、源于生活,沾泥土、接地气,说“土话”,讲百姓身边的故事,讲百姓喜欢的故事。
4.传播广。符合网络传播规律,能够通过新媒体渠道快速传播,点击率高、转发量大,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传播度。
5.体裁不限、内容不限,要求短小精悍、言筒意赅,短文章、小故事作品数字在800字左右,微视频(含动漫、音频等)作品时长3分钟左右,微电影时长可10分钟以内。
三、评选步骤
1、单位和个人报送,经县委宣传部初步筛选,择优推选出“短文章、小故事、微视频”各类优秀作品3件(共9件),向省里推送。
2、经过省里专家初评,全省将初选出“短文章、小故事、微视频”各40件,并进入中国江西网网络投票环节。
3、经省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评和网络评选晋级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围作品名单及排序,报省委宣传部定评。
四、奖项设置
全省将评出“2016年度十佳短文章”、“2016年度十佳小故事”、“2016年度十佳微视频”各10件,十佳“短文章、小故事、微视频”提名奖各10件。“十佳短文章”、 “十佳小故事”、 “十佳微视频”每件分别奖励1万元、1.2万元和3万元;十佳“短文章、小故事、微视频”提名奖每件分别奖励0.2万元、0.3万元和0.5万元。
五、报送方式
各申报单位及个人需在12月10日前将作品及创作说明一并发送至县委宣传部电子邮箱(jxnfwL@126.com)。联系人:程俊,电话:3226055。
中共南丰县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12日
附:《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一届“短小微”作品创作暨年度十佳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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