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歌征集启事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0-20 10:42 编辑为凝聚全县力量、展现高邑人民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全县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县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所征集创作的歌词要主题鲜明,贴近县情,词句生动,雅俗共赏,能充分反映高邑县的历史文化、风光风情、地域特点、发展成就等特点。
2、曲谱要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便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应征的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
二、征集程序
1、歌词征集阶段。(10月20日——11月5日)在今鄗新闻、县电视台、鄗闻天下微信平台、高邑人大微信平台等媒体刊登征集启事。歌词征集截稿后,将评选出若干首歌词作品在以上媒体公布,供曲作者选择谱曲。
2、曲谱征集阶段。(11月5日——11月15日)县歌的作曲一般应选用公布的歌词谱曲,但对确实优秀的歌词也予以认可。曲谱作品需提供歌曲的录音小样。
3、歌曲评选阶段。(11月15日——12月15日)由县人大牵头,组织专业人员和行业代表等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如歌曲优秀,报县委县政府批准,按照有关程序确定县歌。
三、奖项设置
评选出优秀歌曲三首(含词曲),每首歌曲词、曲各奖励1500元,并颁发证书。最终确定为县歌的歌曲,追加奖励词、曲各10000元。多人作词、谱曲的同一首歌词、歌曲不重复奖励。
四、投稿要求
1、应征稿件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并须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曲谱作品要提供录音作品。
2、来稿(含录音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最终确定的县歌高邑县委县政府拥有无偿使用权。
3、来稿请寄:高邑县刘秀路151号高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高邑县县歌征集”字样。邮编:051330;联系电话:0311-84031301;电子邮箱:zhai7310@126.com
五、本通告由县歌征集委员会负责解释。
(注:2015年县文广新局征集作品一并参加本次评选)
高邑县县歌征集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http://www.gyxwgxj.com/news/html/?1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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