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10-23 07:51:03

5万元 2016年客家新民歌原创歌曲征集 12,25

2016年客家新民歌征集通知

   进一步推动全省客家音乐的创新发展,挖掘和培养优秀客家新民歌创作及表演人才,打造广东客家新民歌原创音乐品牌。决定面向全国征集开展《广东省客家新民歌创作大赛》。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联
承办单位: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广东音协客家新民歌(清溪)基地、惠州市音协、梅州市音协、河源市音协
协办单位:岭南音乐杂志社

客家新民歌征集要求:
1、全国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
2、参赛作品须为2016年1月1日以来创作(要求原创不含改编),且并未在任何评选活动中获奖的词曲新作。
3、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任何形式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来稿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4、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像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入围作品15个,须提供作者本人手写签名的《广东省客家新民歌创作大赛著作权承诺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入围前15个作品。

评选办法
1、作品内容:须反映全国客家地区多姿多彩的人文风情、深厚的文化底蕴、优美的自然风光、崭新的发展气象以及新时代客家精神。
2、作品风格:在保留客家传统民歌特色精华的同时,充分运用现代音乐创作技法进行大胆创新,使作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丰富的内涵和独到的创意,并容易被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人群接受,体现客家精神的歌曲代表和形象标识。

投稿要求
   1、用A4纸打印清晰完整的歌曲曲谱(一式7份,隐去词曲作者),欢迎附送录音CD小样(一式两份),请填写完整投稿信息。投稿作品报名表和《承诺书》可在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gdyyjxh.com/)下载;
2、投稿快递邮寄至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东莞市清溪镇文广中心“广东省客家新民歌创作基地”办公室(信封上标记“2016年客家新民歌征集”字样,或投稿至:66807933@qq.com
3、征集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5日
4、联 系 人:方思、联系电话:(0769)87317171
       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文广中心308室

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确定入围作品 15个,设一等奖2首,每首奖金5万元;二等奖3首,每首奖金4万元;三等奖5首,每首奖金3万元;(作品要求必须是成品,如经评委会认定应征作品没有达到成品要求,奖项可空缺,)优秀歌曲作品5首,每首奖金1万元,(以上奖金为税后)若干最佳新锐作品奖,颁发证书,出CD专辑,并举行获奖作品音乐会。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2016年10月18日

报名表可以阅读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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