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xm-12321 发表于 2016-10-26 10:31:42

关于上海公益护照标志征集结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弘扬公益精神,展示上海城市形象,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2日面向社会征集上海公益护照标志。  主办方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经评审,由范朝勇设计的上海公益护照标志获优秀作品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http://www.shmzj.gov.cn/wdcm/upload/month_1610/201610211224026706.jpg  由姚欣、张婷设计的标志分别获得作品奖,各奖励精美纪念品一份。  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未经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发表或使用。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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