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洪荒之力 发表于 2016-10-31 17:51:24

江西省九江市“九派诗廊”景观抱柱楹联全国征联大赛启事

江西省九江市“九派诗廊”景观抱柱楹联全国征联大赛
启事
“九派诗廊”景区系九江市八里湖新区重点文化开发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已竣工,面向游客开放,尚余诗廊景观抱柱楹联未制作悬挂,为提高诗廊文化品位、确保悬挂楹联质量,主办单位特决定面向全国征联。
一、主办单位:
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委会
二、承办单位
九江市诗词联学会
三、征联内容及要求:
1、按以下廊名及匾额主题征联(共10副):
(1)“东篱廊”2副,相配匾额“南山带月”、“采菊东篱”。
(2)“紫烟廊”3副,相配匾额“影落明湖”、“枫荻浸月”,中间有一回形廊用联1副。
(3)“三叠廊”2副,相配匾额“溪桥半雨”、“白云论心”。
(4)“百旋廊”2副,相配匾额“浪下三吴”、“剑倚匡庐”。
(5)九派诗廊管理用房1副。
2、字数要求:单边7至11字。
3、数量要求:应征作者应就全部10副主题撰联,同一主题数量不限,每副楹联在投稿时注明应征主题。
4、截稿时间:2016年12月15日24时。超过截稿时间的投稿一律无效。
5、楹联联律要求:平仄一律按平水韵,并符合《联律通则》要求。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入围奖20名,奖金各500元。设采用奖10名,奖金各2000元。获奖名额按10副征联主题平均分配,即每一副征联主题设入围奖楹联2副和采用奖楹联1副。同一作者允许同时多副楹联获奖。以上奖项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五、投稿方法:
不接受纸质稿件。所有稿件统一发至如下电子邮箱:47391029@qq.com、hujian0312@126.com 。收集人:胡剑,电话:13870207998。
来稿请勿用附件发送,主题中注明“九派诗廊”征稿字样。稿件末尾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发稿时未收到自动回复的或24小时内未收到手动回复的,表明投稿未成功。
六、评审及奖项发放:
截稿后,承办单位将及时组织省、市楹联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第一时间公示。公示期满后七日内完成获奖证书及奖金发放。
七、特别约定:
获奖楹联归主办单位所有,楹联作者享有著作权。主办方对获奖楹联拥有公布、宣传、出版及雕刻悬挂使用权(雕刻使用时将不署楹联作者和书法作者姓名),不再另付酬金。
八、相关事宜: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次征稿活动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承办单位。
4、本启事同一时间发布于:“联都”网、“国粹”网、九江市政府网,欢迎转载和相互转告。

九江市诗词联学会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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