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和谐济南 幸福联春”2017年济南市春联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届“和谐济南 幸福联春”2017年济南市春联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2016-11-15 08:35: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1 网友评论 0 条“新年纳余庆,嘉节号长春。”这是我国的第一副春联。春联传至今日,已成为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一种特殊文学样式。写春联、贴春联、赏春联,不仅能营造吉祥喜庆的氛围,而且对繁荣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有着积极的意义和影响。为弘扬中国春联传统文化,营造浓厚节日氛围,丰富市民生活,活跃城市节日文化气氛,由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济南市群众艺术馆承办的“我们的节日——和谐济南 幸福联春”济南市春联作品征集活动至今已举办两届,吸引了全市乃至全国众多春联爱好者的积极参与,两年来共征集作品1200余件,其中不乏高水平的作品。以此为契机,济南市群众艺术馆将继续把春联作品征集活动开展下去,在2017年元旦及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拟组织开展第三届“我们的节日——和谐济南 幸福联春”2017年济南市春联作品征集活动。方案如下:一、主办单位
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二、承办单位
济南市群众艺术馆三、活动主题
“我们的节日——和谐济南 幸福联春” 2017年济南市春联作品征集活动。四、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唱响主旋律、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征集具有浓厚传统文化元素春联,内容体现“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集中展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内涵和人民的美好向往。五、征集作品内容和要求
1. 每人报送数量不超过5副,多报不予参评;
2. 征集作品格式为春联,参评作品要符合《联律通则》规范,语言简明简练、对仗工整、通俗易懂。要围绕唱响主旋律、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树立新风尚为主题,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文化品位,融思想性、艺术性为一体,内容以歌颂党、歌颂祖国、赞美家乡为主,饱含新春气息,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内容体现“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便于传播和普及,有利于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风尚。
3.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为作者原创,不得抄袭、转载或改编。集句、用典、引文等需注明作者及出处。出现剽窃他人作品或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表、张贴、使用等权利。六、奖项设置
1.一等奖作品40件,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作品60件,颁发获奖证书;
3.三等奖作品80件,颁发获奖证书;
4.优秀奖作品若干件,颁发获奖证书;
5.主办单位将把部分优秀春联作品集结成册,出版《我们的节日——和谐济南 幸福联春”2017年春联优秀作品集》,并邮寄给每位参与者。同时,在济南市群众艺术馆多功能厅开展“写春联、贴春联、赏春联”活动,将特邀省、市书法家书写优秀春联作品,春节期间举办2017年济南市春联优秀作品展。七、春联作品征集时间、范围及投稿方式
1.征稿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5日;
2.征集对象:广大春联爱好者均可参加(不受职业、民族、国籍等限制)。
3.投稿方式:
(1)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qygdbb@163.com;
(2)书面作品邮寄至:济南市群众艺术馆调编创作部(槐荫区腊山河东路省会文化艺术中心),邮编:250000;
(3)直接交送至济南市群众艺术馆调编创作部(请在规定征稿期内每天9:00至16:30交送);
(4)应征者报送作品时请将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一并报送。八、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济南市群众艺术馆调编创作部
2.咨询电话:0531-81602212
济南市群众艺术馆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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