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银川小微公园冠名征集 9月10日
目前,11个小微公园的建设已进入景观小品、健身器材、休闲设施的布设阶段,将于9月底面向广大市民免费开放。为全面提升银川城市形象,充分体现银川城市内涵,展示银川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市园林局将面向社会开展为小微公园征名冠名活动。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把事关我们自己生活的事情办好。现将具体事宜敬告如下: 一、向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征名的要求(一)名称要定位准确、主题突出、富有特色、品位高雅、创意独特,既要突出银川市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又要体现时代特征;(二)名称要体现设计理念,与周边自然、人文环境和谐;(三)名称应大气得体,简练规范,琅琅上口,原则上以2~5个字为宜;(四)名称应附创意说明;(五)名称要避免与国内外公园同名;(六)不能以人物命名。 二、企业冠名要求(一)必须是银川市近3年来“重合同、守信用”诚信企业,并在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二)有冠名意向的企业只能取得对一个小微公园的冠名权。热衷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事业,近3年内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三)冠名企业可将企业名称与公园名称有机融合,提出拟冠名公园名称;(四)冠名费用以及相关事宜与市园林局面洽;(五)本次冠名为独家冠名。获得冠名权的企业,将通过企业名称或标识(lo-go)设置在小微公园名称置石(牌)的显著位置,企业简介撰刻在小微公园名称置石(牌)的背面,各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注意事项(一)征名活动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9月10日结束;(二)征集名称由市园林局评审小组初评后,报经市政府批准;(三)作品一经采用即对作者给予5000元的奖励,并在《银川日报》、《新消息报》、《银川晚报》和银川市政府网站公布;(四)参与者可通过直接送达、信件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活动。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络方式,来稿一律不退。 稿件请寄: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办公室(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56号) 邮编:750001 收件人:燕成章咨询电话:0951-5014369 电子邮箱:59977722@qq.com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2014年8月21日http://ycrb.ycen.com.cn/html/2014-08/21/content_1280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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