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 征集公告
为全面展示韶山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和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有效提升韶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凝聚更大力量努力把韶山建设成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计划面向全社会开展韶山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征集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征集内容
韶山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韶山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18日
三、征集范围
向全社会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作品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传口号”要求
主题鲜明,既能全面准确反映韶山形象主题,体现韶山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又能反映韶山历史、优美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活力,展现韶山独特的时代特征和城市精神,彰显城市魅力。要充分体现韶山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憾力、感召力、亲和力和广告宣传效果;文字精练、简明易记、主题突出、寓意深刻、朗朗上口、富于美感,内容须健康向上,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吸引力和启发性。语言精练(16字以内),文字简洁、富有韵味,便于记忆和传诵。并配以简明扼要的阐释说明。
(二)“城市形象宣传标识”要求
符合韶山城市定位,体现韶山特征特点,具有较强的标签性、标志性和较高辨识度;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便于识别、制作、记忆和推广,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应用。
递交作品方案为设计效果图或作品彩色照片,图片文件格式为jpg,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作品照片不小于4M。递交作品还应配有设计创意说明,包含作者介绍、作品题目、尺寸、材质、设计说明等,文件格式为word。
五、作品评审
对征集到的作品,将通过专家预审后,在韶山新闻网公众微信平台开展微信投票活动,并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分别按照20%和8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分排名。
六、奖项设置
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8名,奖金各1000元。
城市形象宣传标识设计征集活动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各1000元。
八、投稿方式
只接受电子稿件,文字以word文档编辑,附件发送。邮件标题为“韶山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004620164@qq.com
联系人:杨海波 联系电话:13973293722
九、其他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和完全使用权。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4、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5、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韶山市委宣传部 韶山市商务粮食局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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