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11-27 07:58:52

关于创建"全国聚酯网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宣传口号的征集!


    为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经沈丘县 “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国聚酯网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及品牌建设理念作品,通过口号征集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才的智慧资源,以响亮的宣传口号和立意深远品牌建设理念来彰显聚酯网产业示范区的特色及优势,引导示范区企业树立“提质量、创品牌”的竞争意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1.“宣传口号”作品应充分体现我区聚酯网产业特色,着眼全球发展趋势潮流,立意高远,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品牌建设理念”作品应充分阐明“全国聚酯网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核心理念,突出理念创意,充分展现聚酯网产业示范区内涵、特色。

    2.释义明晰:

    简明准确,词表干炼,寓意清晰;

    3.简洁明快:琅琅上口、高度凝练、概括的一句短语,要有号召性、醒目,便于对外宣传(不超过20个字)。

    二、征集时间

    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2月1日,投稿截止时间12月1日24时。

    三、参与对象

    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作品数量不限。

   四、 投稿方式

    (一)方式一:稿件邮寄或者直接交付

    地址:河南省沈丘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六楼办公室

          河南省沈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股

    邮政编码:466300

    联系人:张女士、杜女士

    电话:0394—5259026

       0394--5289883

    (二)方式二:电子稿件

    投稿作品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sqcyjqq@163.com,sqzjg88@163.com并注明“沈丘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征集。文件名注明“作者姓名+宣传口号”。

    (三)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方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发送的,以邮件中标明的时间为准。

    五、奖励办法及公布方式

    征集活动截止后,“宣传口号”和“品牌理念”会各评选出30名入围作品和最终确定10名获奖作品,获奖者各奖500元现金,其他入围者奖励100元。

    六、注意事项

    1.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未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抄袭、沿用、仿冒国内外相关作品且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知识产权由投稿者承担法律责任;

    2.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

    3.作品获奖并接受奖励后,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投稿人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方保留依法追究投稿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4.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5.投稿人参加本次活动,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沈丘县 “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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