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偶然所得税20%,
特许权许可费要少得多,有计算公式。
彩票中奖属于偶然所得税,
广告宣传语获奖属于特许权许可费。
商家不懂,
有的就按照20%扣了,
是不对的。
可以和对方沟通,合理扣税。
本人经历过,
后来成功了。 雪地月亮 发表于 2016-11-28 15:49
曾咨询国家税务总局,
答复:
偶然所得税20%,
是滴。曾经也为这个烦恼,时间长了就麻木了。
曾经在期刊发表文章,超过800元的稿费,都要扣税。
不过,对于征集的奖金,是作者耗费了精力、时间创作和构思出来的,还“偶然所得税”真是很讽刺啊! 征集获奖属于“特种使用权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你获奖1000元应纳税=(1000-800)*20%=40元,你被多扣税160元,建议直接向国家信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梅子祭 发表于 2016-11-28 11:32
还有更水的,镇江报业500奖金,催了多次,至今没发
建议直接向国家信访局反映。 平凡人士 发表于 2016-11-28 18:03
征集获奖属于“特种使用权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你获奖1000元应纳税=(1000-800)*20%=40元,你被多扣税16 ...
我把这个计算方法,邮件给主办方了。先试试能协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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