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旅游局面向全社会征集形象宣传语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1-30 09:04 编辑为充分展示沁阳市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全面提升我市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提炼城市符号,塑造新形象,提升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发市民“知我沁阳、爱我沁阳”的热情,沁阳市旅游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形象宣传语,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加。
一
征集时间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二
征集内容
1、能够展示沁阳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和整体优势。
2、能够体现沁阳人民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发展理念,能凝聚全市人民建设家乡的强大精神动力;
3、能够提升沁阳对外宣传整体形象,展示市委七次党代会提出的“活力之城、厚德之城、文化之城、幸福之城、生态之城”战略;
4、能够展示沁阳人民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风尚、新气象。
三
作品要求
1、体现认可度和传播的广泛性,内涵丰富、文字精练、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具有感染力、号召力和较强的听觉冲击力;
2、适合在各类媒体传播,包括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和户外广告等。提交作品时可附加简短的文字,说明创作思路和意图;
3、应征作品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公序良俗的要求。
四
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请寄送:沁阳市旅游局“黄磊”收,并在信封右下角注明“沁阳形象宣传语”字样。邮编:454550;联系电话0391-5651908。
2、电子稿件请发邮箱:qyslyj@126.com。
五
评审及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按照公正、公平原则,邀请相关专家作为评委,对征集到的宣传语进行认真评选。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各类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六
有关要求
1、应征宣传语应打印或书写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稿人请自留应征作品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2、应征宣传语必须是原创作品,投稿人必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文责自负;
3、应征宣传语一旦获奖或入围,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活动主办方。
4、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沁阳市旅游局
2016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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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lol:lol:lol:lol 各类奖项只颁发荣誉证书 各类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用“均”不用“只”,是钓鱼行为,只发证书,一个都不会参加,莫投稿。 :lol:lol:lol:lol:lol:lol 这个无耻的地方,投诉回复说,他们自己根据征集来稿整理出来一件作品,已在央视投放,其他任何奖项都没有了! 获奖证书也行啊,哈哈! :lol:lol: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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