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6-12-1 06:57:36

最美“沁阳旅游形象品牌宣传语”等着您



昨天,沁阳市旅游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形象宣传语的公告发出后,受到了广大微友的热情关注。近期,我们将对征集到的宣传语进行网络评选,欢迎热心微友持续关注并积极参与!惊喜等着你哦!!

征集时间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征集内容
1、能够展示沁阳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和整体优势。
2、能够体现沁阳人民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发展理念,能凝聚全市人民建设家乡的强大精神动力;
3、能够提升沁阳对外宣传整体形象,展示市委七次党代会提出的“活力之城、厚德之城、文化之城、幸福之城、生态之城”战略;
4、能够展示沁阳人民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风尚、新气象。

作品要求
1、体现认可度和传播的广泛性,内涵丰富、文字精练、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具有感染力、号召力和较强的听觉冲击力;
2、适合在各类媒体传播,包括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和户外广告等。提交作品时可附加简短的文字,说明创作思路和意图;
3、应征作品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公序良俗的要求。



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请寄送:沁阳市旅游局“黄磊”收,并在信封右下角注明“沁阳形象宣传语”字样。邮编:454550;联系电话0391-5651908。
2、电子稿件请发邮箱:qyslyj@126.com。


评审及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按照公正、公平原则,邀请相关专家作为评委,对征集到的宣传语进行认真评选。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有关要求
1、应征宣传语应打印或书写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稿人请自留应征作品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2、应征宣传语必须是原创作品,投稿人必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文责自负;
3、应征宣传语一旦获奖或入围,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活动主办方。
4、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沁阳市旅游局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0546565&ver=1&signature=hMfuJzt2bonFiv635*a3zLipC45zLMVi*lVwghQS2jXJCh8TDDBr8iuWEOewZpWnDd2pXP5kDyz46WJni0x81YSrox0GytO*DfobhsOIVqhlKt9FBkS9lU3p8polj4IlNtZPot9PfjclJWSs7L1c9lEDwE2hVNrztFqDeuQ0TBU=

雪地月亮 发表于 2016-12-1 08:27:59

旅游门票就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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