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关于开展2016年万宁市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标语征集活动的通知 12,30
各镇团委,兴隆区团工委,各中学(中职)团委,市旅游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委,各小学少先队:为贯彻落实11月27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局面。市安监局、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广大青少年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标语征集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二、活动程序
1、12月1日-12月30日,作品征集阶段。各中、小学校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作品,其他参赛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报送作品,作品具体条数不限,作品须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具体所在单位、联系方式。
2、1月1日-1月10日,作品评审阶段。市安监局、团市委从应征标语中初选出150组左右的标语进行公众代表投票。市安监局、团市委再组织由安全生产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团参考公众推选意见,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
3、1月中旬,获奖作品公示。市安监局、团市委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
4、1月下旬。获奖的宣传警示标语,将进行统一制作,张贴于相关场所,并汇编成《万宁市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标语汇编》向全市社会各界免费发放学习。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紧扣“关注安全,保护生命”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宣传主题;
2、纯文字形式的原创作品,网络已有作品不予评选;
3、字数控制在25字以内(含标点符号);
4、标语应贴近生活,通俗易懂、易读易记、朗朗上口。
四、评选奖励
活动设立一等奖20名,奖励300元;二等奖50名,奖励200元;三等奖80名,奖励100元;优秀奖若干名,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奖10名,奖励1000元和奖牌。同一作者多个作品获奖的,奖金按所获最高奖发放一次,不累计。
五、相关事宜
1、作品报送。作品应在征集阶段报送至市安监局或团市委办公室,逾期将不参与评审。所应征标语一律不予退稿。
2、成果运用。获奖标语将无偿用于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活动中,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本人负责。
联系方式:62222248;联系人:吴娇蕾
投稿地址:万宁市党政办公大楼210室。
投稿邮箱:wn62222248@126.com
附件:万宁市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标语征集单
万宁市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 共青团万宁市委
2016年11月28日
万宁市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标语征集单
选送单位
作者姓名
联系方式
作者所在单位
作品内容
1、
2、
3、
4、
5、
注明:1.“选送单位”:由单位统一组织参赛的可填写,其他社会人士参赛的可不填写;2.“作者所在单位”:请具体到企业、村组或班级。3.“作品内容”:可填写一条,也可填写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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