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征集兴隆洼镇镇徽、镇歌歌词和《兴隆洼赋》的公告 4.30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2-11 19:21 编辑关于征集兴隆洼镇镇徽、镇歌歌词和《兴隆洼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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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具有八千年文化“黍粟之乡”——兴隆洼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实力兴隆洼、活力兴隆洼、魅力兴隆洼的整体形象和品位,弘扬兴隆洼深厚的文化底蕴,展示兴隆洼良好的精神面貌,营造“做强支柱产业,打造文化旅游”的浓厚氛围,兴隆洼镇党委、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兴隆洼镇镇徽、镇歌歌词和《兴隆洼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作品要求
1、镇徽作品既要体现出兴隆洼镇“旱作农业发源地、中华祖神出土地、华夏第一村所在地”的文化底蕴,又要体现兴隆洼镇生态旅游发展、特色小镇建设以及人民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等;创意鲜活,构思新颖,大气庄重,富有美感和视觉冲击力,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域特色,不可与其他标识相似或者雷同;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通用性强,适用于宣传资料、建筑外观、衍生纪念品等载体,便于推广运用;可以是手绘,也可以是cad、3dmax、PS等软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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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歌词必须充分体现兴隆洼镇特色,能很好地表达出兴隆洼文化和兴隆洼人民的精神追求,能使人们产生一种自豪感、归属感,能充分体现兴隆洼人民的发展理念、精神风貌和文化品位,便于普及和传唱。
3、《兴隆洼赋》要求作品立意新颖,构思奇巧,气势恢宏,朗朗上口,便于流传,具有浓郁的文化韵律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
三、评选奖励
由本单位聘请专家学者进行评选,本次征集作品各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500元。
应征须知
(一)应征作品一律要求电脑打印,使用A4纸张,并附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二)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 征集作品一经入围,其作品版权为兴隆洼镇人民政府所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为激发创作灵感,欢迎到当地进行采风。
四、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兴隆洼镇人民政府李玉然收(邮编:024300),或发送至电子邮箱18847605297@163.com。
联系电话(传真):0476-4690413
源:敖汉旗政府网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0722049&ver=1&signature=J6VVMnHnn9aXXWVmqjS8aOb35Bxwzp5fLC9U0OOF8FyFwB3HwYLHFP5QfkA1ai-wBfupxqm84DxSNYnWYRUOOnGQhoh81tQYi4Feb9tIQLHNvnUNjs2*b4B7RGoCyLyR*TaFPx7Pyx0ivpuzQ-5mZYsMwi*b1OqBKTbh6Tcbc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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