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评选结果公示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2-3 11:46 编辑《徽县旅游局关于表彰奖励优秀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的决定》于2016年12月1日公布,公布下发后收到热心网友的举报投诉,为公平公正起见,我局将该决定改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下发正式决定。 自徽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公告发布以来,截止到2016年8月20日,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创作者投稿2千余条,经过初选及评委会的最后评选,产生了旅游宣传口号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旅游形象标识入围作品2名(空缺1名)。现将结果予以公示。一、徽县旅游宣传口号一等奖1、百里山水画卷,千年人文徽县。作者:赵波黑龙江省富锦市二、徽县旅游宣传口号二等奖1、徽县行,好心情。作者:刘碧华广西省北流市2、大美山水,古韵金徽。作者:陈国祥湖北省黄石市三、徽县旅游宣传口号三等奖1、访陇山名邑,品徽县风情。作者:田建军广东省广州市2、灵动山水,生态徽县。作者:胡兰山西省太原市3、生态徽县,诗意家园。作者:杨绍球江苏省常熟市四、徽县旅游形象标识入围作品 作者:吕崇安江苏省东台市
作者:雍自高广西省南宁市 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至2016年12月9日,如对以上公示作品著作权、版权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徽县旅游局。如遇版权举报,经核实入选作品为抄袭剽窃或已公开发表,我局将撤销获奖人员资格。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投诉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旅游局办公室; 邮编:742300;电话:0939-7621078;传真:0939-7523800。公示期结束我局将最终结果予以公告,并通知获奖者,同时兑现奖金,敬请关注。 徽县旅游局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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