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元 石林县文笔塔山门石牌坊楹联的公告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2-20 00:15 编辑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关于征集石林县文笔塔山门石牌坊楹联的公告
在石林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石林县文笔塔文物古迹保护修复建设各项工作平稳推进,目前,已进入文笔塔山门石牌坊建设阶段。为丰富文笔塔文化内涵,做好文笔塔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利用工作,经报请石林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开征集石林文笔塔山门石牌坊楹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联要求
(一)数量要求:石牌坊规格样式规划设计为三间四柱、冲天式石牌坊1座,通高8米,宽9米。征集石牌坊楹联正面、背面各一副;
(二)内容要求:应征作品符合《联律通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结构相称、平仄相谐,主题鲜明,立意深远,蕴涵丰富,体现文笔塔儒学文化和重教兴邦的历史文化内涵,反映文笔山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景物;
(三)格式要求:句式不定,单联字数原则控制在十五字内。作品需附寓意说明,楹联中涉及的典籍、典故、传说等内容要作简要注释。
二、投稿方式
(一)本次征集活动投稿作品采用纸质投稿和电子版投稿两种形式,投稿作品应注明姓名、职业和联系电话;
(二)收稿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环城东路25号1栋三楼(原老教育局内)石林县文物管理所办公室;
邮政编码:652200;电子邮箱:slwgs123@126.com
(三)投稿时间:2016年12月16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以邮戳时间和邮箱显示投稿时间为准)
三、评选办法
此次活动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邀请相关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石林文化网公布。
四、奖励办法
经评选,被采用楹联按人民币1500元一副进行奖励,并将楹联永久镌刻在石林县文笔山文笔塔山门石牌坊立柱上。
五、作品版权
(一)投稿楹联必须是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作者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侵权应征作品,一经查实,取消其应征资格,并追回奖金;
(二)经采用的楹联作品,征集单位拥有该作品专有使用权。根据需要,征集单位对作品有出版、发表、张贴、使用等权利,有权对采用的作品进行适当修改和再创作,不另计酬。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者均视为认同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条款。
(二)请投稿者保留底稿,投稿稿件不予退回;
(三)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冶刚,13908843789;虎志光,13888544699,0871-67793320
(二)详情请登录“中国石林文化网”查询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016年12月12日
关于征集石林县文笔塔山门石牌坊楹联
的公告附件
附件:5-1
石林县文笔塔简介
石林文笔塔位于鹿阜街道办事处上冒水洞村东文笔山(九蟠山山脉阿子龙山)山顶,为寺观塔幢建筑,始建年代不详,1986年6月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据民国《路南县志》记载,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为重振路南文风,由路南乡绅捐资,时任知州黄玉芳主持重修,用银七百余两,工程历时四年,于光绪二十二年(1899)完工。因塔体形状似毛笔,故名“文笔塔”。据史料记载,自明清以来,石林文笔塔曾经是石林、弥勒、陆良一代比较著名的标志性历史建筑。文笔塔是儒学圣地文庙的重要配套建筑,是尊孔崇文、重教兴邦的历史遗迹,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建筑艺术研究价值。1986年6月,被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石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2014年安排文笔塔保护修缮专项资金,启动了文笔塔保护修复工作。2016年6月,完成了文笔塔修缮保护一期塔体修复工作。2016年9月,启动了文笔塔修缮保护二期建设工程。山门石牌坊是文笔塔修缮保护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进入山门石牌坊建设阶段。
附件:5-2
文笔塔碑文
文笔赞
伟哉佩阿,斯文枢纽,秀耸巽方,光射牛斗,正直高明,摩天峻陡,濡云汉以为章,助文人而长久,灵爽式凭,飨兹牲酒。光绪丙申年冬月初五重修,光绪乙亥年正月二十日造成。
塔词
昔人以其平衍建文笔,后人才辈出于同村,四属中文风称最焉,自坍塌后士气渐弱百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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