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美兴田”作品征集活动开始啦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2-31 08:41 编辑“醉美兴田”作品征集活动开始啦!!!
今日摘要
为积累一些优秀的宣传资 料,进一步扩大全国生态乡---浮梁县兴田乡的知名度,提升兴田在浮梁全域旅游中的地位,实现把兴田打造成“幸福、美丽、富裕、生态文明”的样板乡目标。浮梁县兴田乡旅游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与兴田旅游有关的广告语、摄影、诗歌散文等,内容要求围绕“红色、绿色、古色、生态特色” 充分挖掘兴田生态旅游资源,向世界展现一个全新的生态旅游之地---兴田,热忱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活动主题
以兴田乡境内优美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历史故事等为创作题材。围绕“醉美兴田”为主题的广告语、摄影、散文、诗歌、书法、绘画作品等方面用全方位、多视角的手法反映兴田独特的风格、景观、历史、发展面貌。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6月31日。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浮梁县兴田乡旅游办公室
四、征集要
1、广告语要求语言简练,朗朗上口,过目不忘,便于传播,能突出反映兴田乡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优美的生态环境;每条广告语的字数控制在15个字左右,提交作品时需附2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简明阐述其构思、立意;
2、绘画作品可为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等,色彩不限。绘画作品尺幅最小不小于 8 开,最大不超过全开。作品要标明题目;3、书法作品可为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书法作品限在不超过 8 尺宣纸,横竖幅均可。中堂、对联、扇面、册页等形式不限。书体可多样化。篆刻作品不少于 6 至 8 方,两方附边款。印稿贴在三尺宣纸上,自行设计印屏,草书、篆书和篆刻须另附释文;
4、摄影作品单幅、组幅不限。黑白、彩色均可。图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作者应提供长边不低于1500像素,最好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的原片。作品创作时间不限,作品不能随意改变主要画面的元素和以移花接木的手法改变创作主题,但在色彩、亮度、饱和度方面可作适当调整;每幅照片的背面需附标题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小样一律不退稿,入选参展作品另行通知,冲洗出来,电子版作品请个人自行用 WORD文件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所有征集的照片均需存有数码底板或胶片底板,以备展出所用。
5、所有参赛书画作品不要求装裱、装框,待作品获奖并参加展览再装裱和装框。
6、不同类作品每位参赛者只能选送作品1-2件。作品背后右下角书写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7、所有作品必须取材于浮梁县兴田乡境内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生物生态等;不得是已被旅游景区或相关产业使用过的,不得有悖国家相关法律与社会公德和有损他人著作权益。
五、奖项设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根据具体情况,选定最终获奖的相关类,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
六、投稿方
本次征集以邮件(送达)或网络电子邮件以及QQ传送方式投稿。
1、以邮件(送达)方式投稿者,请将稿件邮寄(送达)至:江西省浮梁县兴田乡政府旅游办公室 邮编:333421 电话:0798—2786178 联系人:程毅产
2、以网络电子邮件以及QQ传送方式投稿。请应征者将作品、创意说明、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发送到本次征集活动的指定邮箱:3306659417 @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醉美兴田”活动征集。QQ号3306659417
七、特别声
1.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10月中旬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单位或个人;
2.所有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具有唯一性,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否则引起的相关纠纷和一切后果全部由应征者负责,并取消相应奖项;
3.相同应征广告语或作品以先到为准,主办方拥有对所有应征入选作品的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和展览等相关权利;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获奖作品要求提供原件或电子文件,一旦发现有违背参赛要求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
4.本次征集的作品不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与退还;请投稿者自己做好备份。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即兴田乡旅游办所有,凡应征者一旦投稿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3142450&ver=1&signature=MI8jkcho8iy3KJwYZVG8wmYUhlNxsv6F*vT8q0N9K2PD7Xu2nJlh*IBvCyWXZoaZ1*Es3UeQLnsJCUM1IHmn5f-RsZ3PZg*YUT0HPI-zhrL6*OT-5UkMniUVKvvoksNzDWlvSgwkSR-Ez07BM20gxDB7WBfPQd3Teh1R1eM0wQk=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