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1-5 08:07:52

关于征集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滨海县城市形象,根据县领导指示,拟利用县城阜东路、迎宾大道、永宁路、西湖路等道路指示标志牌背面版面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滨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征集内容

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每条8至12个字)

三、征集时间及范围

活动征集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0日

结果公布时间:2017年1月15日

活动征集范围:本次活动集体和个人均可参赛投稿。

四、征集要求

宣传标语需用简体中文,能体现滨海文化特色、道路交通安全特点、交通安全宣传特征,文字精炼、寓意深刻、朗朗上口,能引起大众的共鸣,便于宣传和推广。可附上简要的创意说明。

五、投稿方式

(一) 在线投稿

投稿邮箱:981602664@qq.com ,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征集”字样。

(二)邮寄投稿

地址:滨海县港城路交警大队综合中队   杨建收(信封左上角注明“交通安全宣传口号征集”)

联系电话:0515--84103514

邮编:224500。

(三)投稿备注

所有投稿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集体投稿注明集体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评选方式

作品征集后,将在网上发布公开评选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分别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在滨海论坛和“滨海交警”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布,并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七、奖励标准

(一)一等奖1名,奖金200元;

(二)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元;

(三)三等奖6名,奖金各50元;

八、相关事项

(一)投稿作品须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他人作品,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所有参加活动的稿件,创作人自留底稿。

(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版权均属主办方。主办方恕不承担任何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责任。

(三)所有应征作品请按征集内容及要求提供,资料提供不齐全者不列入评选范围。

(四)应征者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获奖者奖金个人所得税需自理。

(五)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滨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大队

2017年1月4日
                                    (以上图片为盐城市标语样板图)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3574825&ver=1&signature=d2fJsnXsmcrVQro9WPdj1JIzzHbprO0qF7LlenJb6OISZ5uyL1g1GwGAYPA5774*f2aCQaQ8gB-I0NBlzuu8gQ-F53YcIL2Vc5Nxmq79KVi15OIDIM1v52cuuVD9QAWzzkMsw9M4c-D7ZBYnD2sqwqslbFRooXXqh3HTdi0y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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