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1-5 08:27:11

海盐县老年活动中心LOGO及城西分中心单位名称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告

2016年11月,海盐县老年活动中心发布了关于征集中心LOGO及城西分中心单位名称的公告。本次征集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logo设计稿作品88件,单位名称投稿95个。

根据征集公告所定规则,中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专家组对两项应征作品进行了评选,分别各评出一等奖作品一件,二等奖作品两件,三等奖作品三件,现将获奖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 5日—1月7日,共三天。

一、海盐县老年活动中心logo设计稿获奖作品

序号
获奖作品
获奖作者
获奖奖项
备注



   1




王猛

(江苏)


一等奖


拟采用作品



2






于国占

(吉林)


二等奖


入围作品



3



陈新华

(广东)


二等奖


入围作品



4



孔令培

(江苏)


三等奖


入围作品



5



张坤俊

(山东)


   三等奖


入围作品



6



王万江

(贵州)


三等奖


入围作品


二、海盐县老年活动中心(城西分中心)单位名称获奖作品

序号
获奖作品
获奖作者
获奖奖项
备注

   1
天福园
黄开平(江苏)
一等奖
拟采用作品

2
   常乐园
高歆(浙江)
二等奖
入围作品

3
欢乐居
王雅琴(浙江)
二等奖
入围作品

4
天乐园
韩董(浙江)
三等奖
入围作品

5
天禄园
杨成其(浙江)
    三等奖
入围作品

6
福寿园
鞠炳瑜(江西)
三等奖
入围作品


三、特别申明

(一)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

(二)海盐县老年活动中心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版权,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者拥有著作权。

(三)因单位名称的获奖应征作品出现多个相同取名,故按投稿先后顺序,取在先者参评。

(四)待公示结束后,我们将联系获奖作品作者落实奖金发放事宜,并签订《入围作品著作权确认书》,若作者对确认书有异议而未能签署的,视为自动退出,同时取消奖金发放。获奖作品的奖金视为稿酬,不再支付创作者其他费用。

在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存有疑议,请向本中心及时反馈,联系电话0573-86025293,联系人:董惠瑾。

海盐县老年活动中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海盐县老年活动中心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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