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内蒙古—我爱健身气功”摄影文学作品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
内健气协字〔2017〕1号关于开展“健康内蒙古—我爱健身气功”摄影文学作品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文体新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体新广局,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各盟市健身气功协会:
近年来,内蒙古健身气功事业蓬勃发展,习练人群不断壮大,健身气功在体育惠民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进一步激发健身气功爱好者参与健身气功推广普及的积极性,提升我区健身气功社会影响力,展现我区健身气功推广普及工作成就和习练人员的精神风貌,给广大健身气功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内蒙古健身气功协会定于2017年1月10日至5月10日开展“健康内蒙古—我爱健身气功”摄影、文学作品和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要求
1、文学作品:以“我爱健身气功”为主题,要求作者从接触健身气功的真实内心感受出发,讲述发生在自己或身边的故事、人生哲理感悟,展现人们学练、推广或研究健身气功的真挚感情、丰硕成果。作品形式为小说、散文、诗词、传记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字体统一为宋体三号字。
2、摄影作品:要求真实生动地反映健身气功推广普及的工作成就和习练人员的精神风貌。图片清晰度高,格式为JPEG文件,以电子版上报,并附简要文字介绍。
3、宣传口号:要求文字精炼,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时代风格,富有创意,琅琅上口,易于宣传。
以上作品原创,要有较高的艺术价值,融民族性与时代性于一体,突出展示中华悠久的健身气功养生修身文化内涵,传递中华优秀文化正能量。作品结尾处需注明作者姓名(全称)、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目前所在工作单位或健身气功站点、详细地址、邮编,以及具体联系电话(手机),否则视为无效。
二、参加对象
全区健身气功爱好者、习练者与管理者;
三、投稿时间
请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nmgjsqg@163.com,(请注明“征文”字样)。
四、其它
2017年5月10日至6月10日,由评委会专家分别对摄影和文学作品进行评审,来稿均不退还。本次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评审结果在内蒙古健身气功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集中展示。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归内蒙古健身气功协会所有,协会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作品,并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均被视为已同意以上内容。
联系人:李嘉
联系电话:18947102398 0471-5903631(传真)
邮箱:nmgjsqg@163.com
内蒙古健身气功协会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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