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关于征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宣传标语和春联活动的公告 1,26
关于开展有奖征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宣传标语和春联活动的公告为积极响应省、市、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通知精神,避免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火灾、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减少空气污染、环境污染、噪音污染,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文明的新春佳节,川汇区委宣传部、川汇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现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有奖征集宣传标语和春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对象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二、 征集内容和方式
以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为主题,以宣传标语和春联为主要形式。
三、征集原则
1、结合我区历史文化、人文特点,充分体现文明和谐的川汇区形象。
2、内容文明健康、积极向上、格调高雅。
3、简洁明快,易于传播,富有创意,能够打动人心,引人关注。
4、原创、禁止抄袭。
四、 征集时间
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6日
五、 评选奖励
活动组委会将对征集到的宣传标语、春联进行及时整理归类,并组织专业评审小组进行全面评选,给予相应奖励。
一等奖:二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六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十名,奖金300元。
六、联系地址及方式
1、 通信地址:川汇区有奖征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宣传标语和春联办公室(周口市环保局川汇分局:建设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2、 联系电话:
0394-8568766(宣传部 朱亚威)
0394-8583096(环保局 邓艳杰)
3、 电子邮箱:
yjzj2017@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川汇区委宣传部
川汇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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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共川汇区委宣传部
本期监制/ 李守伟 高哲
责任编辑/ 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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