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黄浦区有奖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口号 2,15
为展示黄浦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整体形象,扩大创建工作的知晓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黄浦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口号。一、征集内容
黄浦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7年1月21日至2017年2月20日
三、征集范围
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展现黄浦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精神风貌,观点鲜明,易于宣传,富有时代感,充分体现文明、和谐、奋进的黄浦形象,体现黄浦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
2、文字表达简洁、精炼、易记,富有创意,适于传诵;
3、作品需体现黄浦特色;
4、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五、征集方式
作品投稿分网上投稿、邮寄两种方式。
1、网上投稿:需填写相关表格后发送至邮箱:hwm300@126.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宣传标语征集——“姓名XXX”。
2、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文明办(山东中路1号东1号楼504室),邮编:200001。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宣传标语征集”字样。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1、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所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统一评审,并在《黄浦报》、上海黄浦微信公众账号、黄浦文明网等媒体公布,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发布。
2、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对入选、入围宣传口号进行奖励。
七、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2000元。
2、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1500元。
3、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
4、优秀奖4名,每名奖金500元。
八、注意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宣传口号一经采用,将用于黄浦区公益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2、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4、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获奖,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6、投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15日(邮寄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 吴老师, 咨询电话:021-33134800-10593
黄浦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点击“阅读原文”
下载征集活动报名表
(图文:区文明办 编辑:张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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