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7-2-21 08:10:06

台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LOGO设计大赛征稿

台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征集标志(LOGO)设计方案。

一、标志内容

主题要素:台州教研;

主体要素:突出引领、指导、服务的职能。

二、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形象生动地体现台州教研内涵;

2.简洁明快、新颖别致,易于识别;

3.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他人。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录用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所有获奖者由台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颁发获奖证书。

四、征集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美术(设计)教师,市直高校设计专业学生。

五、评选办法

1.获奖作品经初选后在台州教研官方网站公布,接受广大教师评议,再邀请相关专家从中评选出录用标志1个;

2.录用作品和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并通过有关媒体公布;

3.录用作品和获奖作品的版权和使用权均归台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所有。

六、作品提交

1.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应征者可提交多份作品,每份作品请提交设计彩色样稿(A4幅面)一份和电子文件(JPG及AI格式),外地作者也可以只邮交电子稿。征集人只对获奖标志的设计者发出通知;

3.来稿请附创意说明(约200字),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通讯地址及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4.邮寄地址:台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LOGO征稿工作小组收),邮编:318000。

电子邮件:78618974@qq.com。

电子邮件请以“台州教研”作为邮件主题。

联系电话:(0576)88582053 联系人:郑士龙

七、特别声明

1.应征设计作品必须保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设计者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台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2.录用标志,征集人可提出修改意见,设计者应无条件配合修改,修改后的版权和使用权仍归征集人所有。

3.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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